扬州市政府就《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召开新闻发布会

12.12.2016  15:33

  12月1日,扬州市自获得地方立法权后,制定的首部实体性规章《扬州市城市市容和环境卫生责任区管理办法》正式施行。为增进社会公众对新规章的认识和理解,扬州市政府在规章实施当日召开新闻发布会,扬州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高玉波和市城管局副局长王琴分别从制定审核过程与主要内容、重要意义与贯彻措施对《办法》进行了全面解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