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政府与扬大签署全面深化合作系列协议

21.01.2016  10:13

  16日上午,扬州市人民政府与扬州大学签署全面深化合作系列协议。双方共同签署了《扬州市人民政府、扬州大学全面深化合作协议书》、《关于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划转为扬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的协议书》、《关于支持扬州大学建设广陵学院的协议书》、《关于扬州大学实验农牧场地块整体处置的协议书》、《关于扬州大学(高邮)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合作共建的协议书》等5项协议。


  根据协议,扬州市政府支持扬州大学科教人才专项资金1亿元人民币;明确将扬州市第一人民医院整体(含东区、西区)划转给扬州大学,作为扬州大学直属附属医院,扬州大学将淮海路校区教学区和操场整体划转给扬州市政府;明确扬州市政府支持扬州大学广陵学院新校区建设,同时,扬州大学将江阳路南校区和江阳路北校区打造成扬州大学护理学院、学前教育学院、研究生院、海外教育学院、扬州创谷等“四院一谷”平台;明确扬州大学实验农牧场地块由扬州市土地储备中心整体收储,双方承诺各方所得收益均以不同方式和途径全部用于扬州大学(高邮)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区的建设;明确由扬州市政府、扬州大学、高邮市政府三方合作建设扬州大学(高邮)现代农业科教示范园,园区总投资不少于10亿元人民币,其中一期投入不少于5亿元,通过3-5年的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国内一流、国际先进的国家级农业科教示范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