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及时修订“救急难”政策 兜牢民生基本底线
08.08.2017 18:05
本文来源: 民政厅
扬州市广陵区出台《<急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补充办法》。与此同时,《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也与之同步修订到位。
近年来,广陵区不断加快健全社会救助体系的步伐,全力帮助困难群体改善生活水平、提高生活质量。一是积极落实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提高救助实效。建立健全社会救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2017年7月1日起提高城乡低保标准至630元/人/月,同步及时完善困难群众医疗救助制度,提高救助封顶线至城乡基本医疗保险封顶线的一半。二是及时完善救助政策,兜牢民生底线。广陵区作为扬州市急难家庭救助工作试点地区,已于2014年及时出台《扬州市广陵区急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2016年初从提升急难救助实际效果出发及时出台社会救助“一事一议”原则。2017年7月6日补充办法正式修订到位。三是规范救助管理,增强救助能力。广陵区以城乡低保专项整治工作为契机,做到入户调查等传统核查收入与居民家庭收入核对的现代信息手段相结合,科学鉴定救助资格,做到阳光操作、规范运行。与此同时,切实加强社会救助队伍建设,全力开展培训考核工作,提升基层社会救助工作人员的业务能力。四是整合社会救助资源,发挥救助实效最大化。广陵区以社会救助“一门受理”平台与社会救助“早发现、早介入、早救助”机制为抓手,科学整合各部门社会救助资源,努力实现传统“造血式”救助向“输血式”救助的转变。与此同时,积极发挥社会力量作用,大力发展慈善事业,以村居慈善工作站为平台,建立健全基层慈善网络,从而为爱心人士搭建爱心桥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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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08.2017 18: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