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广陵区创新社会救助服务机制

20.10.2015  20:57

      近年来,扬州市广陵区立足民生民需,大力构筑多元投入、建管结合、安全高效、科学规范的民生保障防护体系,进一步完善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基本生活。

      一是兼顾效率和公平,确保社会救助管理水平现代化。深入实施“一门受理、协同办理”社会救助机制,在全区9个镇乡(街道)全部建立综合服务窗口,统筹做好最低生活保障与医疗、教育、住房等社会救助政策以及促进就业、扶贫开发政策的高效衔接。依托居民家庭经济状况核对平台与入户调查机制,辅以动态预警功能,及时对救助对象的工商、房产、车辆、社保、公积金、税务等信息进行准确核实,确保社会救助的公平公正。截至目前,全区共完成核对工作2282户、3872人。

      二是兼顾规范和发展,提升社会救助制度保障科学化。相继出台《广陵区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规程》、《扬州市广陵区城乡居民临时生活救助实施细则》以及《广陵区急难家庭救助实施细则》等制度,严格规范社会救助程序和救助行为,健全惩防体系建设,建立起权责清晰、监督有力的工作运行机制,完善审批回避机制,实行社会救助资金使用内外审计相结合,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区工作者、普通群众开展监督评议,使社会救助沿着规范化、制度化、阳光化轨道继续前进。

      三是兼顾助困和脱贫,实现社会救助参与渠道多元化。围绕“助学、助医、助困”三大慈善救助工程,实行分类型、分层次、分时限的临时生活救助标准。在医疗保险方面,修改了《广陵区城镇医疗保险办法》,对412名困难对象发放价值20.6万元的“药品慈济卡”;在住房救助方面,出台了《广陵区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办法》,将住房救助的受惠对象拓展到了在广陵常住的外来人口和低收入人群;在就业救助方面,大力开发公益性岗位,积极开发社区低保、卫生等岗位,就地就近安排就业;在教育救助方面,通过发起“爱心圆梦”专题活动,为67名符合条件的学生发放助学金17万元。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