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局“三到位” 促进“三小”监管规范化
一是“保姆式”保障,制度建立到位。根据《扬州市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江苏省食品小作坊和食品摊贩管理条例〉的实施意见》,完善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制度,统一指导各地出台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食品目录。印发《扬州市食品摊贩备案工作指南》,明确食品摊贩备案机关、备案内容、备案程序,并统一备案信息登记表和信息公示卡格式。出台《扬州市小餐饮服务提供者监督管理指导意见》,明确登记管理范围、登记程序和管理要求,统一《小餐饮登记凭证》样式,指导各县(市、区)、功能区采取“登记管理、逐步规范、限期过渡”的管理方式,加强对小餐饮服务提供者的监管,逐步提升全市小餐饮食品安全管理整体水平。二是“渗透式”监管,工作创新到位。投入财政资金200多万元,按照户均5000元的标准对食品小作坊升级改造实行专项补助,全市完成食品小作坊登记424户。遵循“试点先行、逐步推开”原则推进食品摊贩备案工作,目前,高邮市等6个县(市、区)、功能区出台了备案管理办法,60%的乡镇(街道)开展了备案工作,全市共备案食品摊贩599个。推动小摊贩、小餐饮集中管理,指导邗江区利用双桥街道空闲场地2200多平方米,建立全市第一家“互联网+”小餐饮集中管理中心,目前已有28家小餐饮和食品摊贩入驻。三是“拉网式”督查,专项整治到位。开展食品小作坊登记管理质量督查,2017年12月,该局组织抽查各地年内发证食品作坊管理质量,通报工作情况,责令存在问题的食品小作坊限期达标。加强对食品摊贩管理工作指导,将已备案食品摊贩全部纳入日常监管和监督抽样计划,做到与食品经营单位监管同部署、同检查、同抽样,及时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同时配合城市管理部门取缔未经备案的流动食品摊贩。开展小餐饮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对全市持证、无证小餐饮底数进行摸底排查。
(扬州市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