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司法局设立独立的法制工作机构
18.11.2016 16:39
本文来源: 政府法制网
近日,扬州市编办批复同意市司法局增设独立的法制处,为正科职建制。主要职能包括为:指导全市司法行政机关依法行政工作;审核管理机关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负责全省司法行政系统执法监督工作;负责机关行政复议、应诉等工作。法制处的设立,完善了司法行政法制工作机制,为市司法局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市推进依法行政相关精神,推进全市法治系统建设,提供了有力的保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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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11.2016 16: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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