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准化建设】扬州市司法局“三重点”推进标准化建设

31.05.2017  20:36

近日,扬州市司法局结合省厅标准建设要求和该市司法行政工作实际,制定下发《扬州市司法行政标准化建设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17-2019)》,明确标准化建设三项重点工作任务,推动标准化建设落地生根。

一是树立标准化理念,打造标准化建设“扬州样板 。树立“以标准树形象、以标准提质效”的工作理念,坚持全员参与、协同推进、分类实施、多层培育、打造样板,在全市司法行政机关、行业协会、法律服务机构中组织开展标准化建设示范单位培育活动,力争全市培育省级示范单位1-2家,培育市级标准化综合示范点2家,专项示范点不少于8家。

二是突出应用导向,强化标准贯彻实施 。以省厅颁布的42项标准为依据,抓好省厅标准学习和全面应用。同时,开展调查研究,梳理出本地有亮点、有特色且标准化应用效果显著的项目,制定完善详细的标准实施计划,以强有力的措施推进标准应用,确保各项标准在司法行政工作中落地生根,使按照标准要求办事成为司法行政人员的一种习惯。

三是紧扣重点领域,促进整体转型增效。 加快司法行政急用、群众急需的关键性标准实施,着力推进社区矫正、行政执法、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法律援助和基层司法所等重点领域标准化建设,以标准化促进司法行政重点工作领域提质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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