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召开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家论证会
6月17日下午,全市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专家论证会在市档案新馆五楼会议室召开。专家组由省档案局、省方志办、扬州大学、市委办、市政府办、市发改委、市社科联等部门的领导、专家组成,市档案局、方志办全体领导班子成员参加了论证会,市档案局局长、方志办主任殷元松主持会议。
会议推选省档案局巡视员项瑞荃担任扬州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论证组组长,推选省方志办副主任蔡金良担任扬州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论证组组长。向昌庆同志和姚震同志分别介绍了扬州市档案、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的编制情况。专家们对两个《规划》进行了论证和探讨,提出很多具有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专家组认为:《扬州市档案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送审稿)》落实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档案工作的意见》及江苏省贯彻意见的要求,提出了“着力提升档案事业公共开放服务水平,努力实现档案管理现代化、资源建设全覆盖、利用服务全方位”的指导思想,明确了“档案法制和依法治理能力建设、档案馆(室)基础设施和功能建设、档案馆(室)信息化建设、档案资源体系建设、档案利用体系建设、档案安全体系建设”的目标任务,具有科学性、前瞻性、可行性。《扬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十三五”规划(送审稿)》以贯彻落实国务院《全国地方志事业发展规划纲要(2015-2020)》和省政府《实施意见》为指导,围绕市委、市政府十三五期间总要求,着眼扬州市地方志事业发展和繁荣,明确了服务中心工作、完成二轮修志、提高年鉴编纂质量、推进乡镇(部门)志编纂、方志馆建设、方志信息化建设、方志资源开发利用等七项主要任务,进一步强化了大局意识和服务意识,体现了扬州特色,其发展思路和目标任务科学客观,各项措施具有可操作性。专家组一致同意两个《规划》通过评审,并希望在目标定位、重点任务、人才建设等诸方面参考吸收评审专家意见,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
殷元松代表市档案局、方志办向参与论证会的领导和专家们表示感谢,我们将逐条落实专家组意见,进一步修改完善两个规划,讲好政治、贴近中心,做好“十二五”和“十三五”规划的衔接工作,力争使这两个规划成为未来五年我市档案方志工作的行动纲领。同时,我们还将根据专家组意见进一步做好眼前工作,在档案方志信息化、资源建设、地情展示馆等方面创新思路、扎实推进。下一步,我们将继续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围绕规范、服务基层,围绕群众、服务民生,恳请论证组领导和专家继续关心我市档案方志事业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