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耕地破坏鉴定办法

06.04.2016  16:19

  

   3月23日,扬州市国土资源局制定出台《扬州市耕地破坏鉴定暂行办法》,对耕地破坏鉴定的适用范围、组织机构、鉴定程序、认定标准、工作职责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办法》的出台,不仅有效解决扬州市国土资源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衔接工作中涉嫌破坏耕地犯罪案件的移送标准问题,而且更有利于国土资源部门运用法律手段加强耕地保护,严厉打击破坏耕地的违法犯罪行为,进一步增强国土资源执法监察工作的震慑力,提升耕地保护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