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出台推进高效农业机械化工作意见
为进一步推进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加快提升高效农业机械化水平,推动扬州市农机化事业全面协调发展,3月1日,扬州市农机局出台《2016年高效农业机械化工作意见》。
《意见》提出,全市高效农业机械化工作紧紧围绕全市农机化工作会议上对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提出的要求,以园区为依托,以项目为抓手,按产业分类推进,按照“先易后难、先缓后急”的原则,加强农机与农艺结合,促进高效农业机械化快速发展。各地要在全市全面推进设施蔬菜机械化生产的基础上,同时选择1-2个特色产业加以重点推进。市级重点建设3个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园,每个县(市、区)都要建成1-2个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形成扬州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发展特色。
《意见》明确,2016年,全市高效农业机械化水平达到48%,其中农产品加工、林果业、设施农业、畜牧业、渔业机械化水平分别达到50%、52%、41%、48%、54%。在设施蔬菜产业,全面推广棚内耕作机械、起垄机械、覆膜机械、高效植保机械;大力推广微喷滴灌设备,加工冷藏、清洗包装及采运设备、环境控制设备;积极开展移栽、播种育苗、收获机械化、水肥一体化灌溉设备试验示范。在水产养殖业、畜牧业、花卉苗木业、林果茶产业,大力推广先进适用的高效农业机械,提高农产品加工机械化水平,全面提升高效农业机械化水平。
《意见》强调,各地要充分认识高效农业机械化发展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形成共识,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推介、展示演示活动,有针对性的向高效农业园区、种植(养殖)大户推广与其产业相配套的高效农业机械,按照分类指导、重点扶持、彰显亮点的要求,推进高效农业机械化。各地要不断加强组织化运作程度,注重协调可持续发展,避免园区“小而全”,防止重复投入和资源浪费。同时,要引入市场机制,积极培育高效设施农机专业合作组织,引导合作组织为高效农业园区、种植(养殖)大户提供订单式、保姆式作业服务,走出一条高效农业机械社会化服务的新路子。
《意见》要求,各地要将高效农业机械化的发展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工作责任制,统筹协调。同时,要积极争取地方各级财政的投入,加大对高效农业机械化示范园区、高效农业新机具和新技术推广等工作的投入力度,为高效农业机械化的发展提供有力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