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公安局档案处荣获省妇联“三八”红旗集体称号

26.04.2016  18:11

  近日,江苏省妇联下发《关于表彰江苏省“三八”红旗手(集体)的决定》(苏妇[2016]2号),对近年来涌现出来的一批爱岗敬业、锐意创新、甘于奉献的先进妇女和以女性为主体的先进集体进行表彰,扬州市公安局档案处因工作成绩突出被评为江苏省“三八”红旗集体。
  近年来,扬州市公安局档案处在市局党委、省厅档案中心的正确领导和精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四项建设”,找准档案工作切入点,以基础建设、机制创新、队伍建设为重点,扎实有效地开展各项档案工作,不断推进档案资源、利用、安全“三大体系”建设,在档案服务实战、服务民生、服务基层中发挥了“半边天”作用,为“平安扬州”建设作出应有贡献,充分展示了江苏妇女的精神风貌和时代风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