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下调失业保险费率
26.04.2016 09:45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为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稳定就业,根据上级有关文件要求,扬州市从2016年4月1日起三年内,将失业保险费率由2%下调至1.5%,其中单位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由1.5%调整为1%,个人缴纳失业保险费比例0.5%不变。
自2014年起,扬州市失业保险缴费费率由3%降至2%,该政策执行以来,全市参保企业累积降低失业保险费3.9亿元。此次失业保险费率再次下调后,扬州全市近两万家失业保险参保企业每年减少失业保险费约1.5亿元,将有利于扬州市企业进一步降低用工成本,助推经济平稳发展。
稿件来源:扬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本文来源: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26.04.2016 09:45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