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深化执法体制改革主动适应新常态

04.05.2015  19:50


  扬州市工商局以工商体制调整为契机,进一步理顺执法事权、改进执法方式、完善执法制度,加强市场主体“宽进严管”的执法研究和实践,切实发挥促进市场公平竞争维护市场正常秩序中工商执法有效作用。
  一是坚持依法划分事权,切实规范执法权限。按照“事权清晰、责权对等、重心下移、加强监管”的原则,依法、科学、合理划分执法办案事权。在省工商局出台执法办案事权划分实施意见的基础上,明晰市、县两级执法办案事权,界定监督指导、协调跨区域执法和重大案件查处工作。指导县(市)、区市场监督管理局应及时按照省工商局规定权限组织所属派出机构以自己的名义和以上级局实施行政处罚。
  二是坚持依法履行职责,切实改进执法方式。全面建立以随机抽查为主的执法检查,认真组织实施专项检查、在线监测、重点检查等执法检查。通过信用分类监管与随机抽查完善网络交易日常监管制度,细化网上检查工作流程和处理方式。完善涉企执法检查工作制度和涉企执法检查报备制度,全面推行说理式执法、行政监管劝勉、执法事项提示、轻微问题告诫、突出问题约谈、重大案件回访等执法方式。
  三是坚持依法建章立制,切实完善执法制度。完善从案件线索收集、流转到立案、调查取证、处罚告知、结案,以及案件文书制作等全过程、全环节的规范化制度。健全重大处罚集体讨论决定、重大行政处罚备案等制度。建立重大执法决定法制核审制度,完善行政执法情况通报制度。对照江苏省工商局严重失信违法行为查处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健全行政处罚裁量权基准。推行行政处罚立案书面告知制度,完善重大疑难复杂执法事项请示批复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