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广陵分局建立消费安全评价体系

26.11.2014  18:23


  为进一步提升消费维权工作水平,扬州局广陵分局积极争取地方党委政府支持,加强对乡镇(街道)政府消费维权工作指导和考核,构建起以政府主导、群众参与、社会监督为主要内容的消费安全评价体系。
  评价范围:分为行政执法单位、乡镇(街道)政府、普通企业和各类市场四大对象,涵盖商贸、餐饮、住房、医药、家居、旅游、金融、保险、公共服务、农业生产等行业。
  评价方法:实行一年一评,每年12月底组织评价人员进行评价的要求。由区政府牵头组织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消费者代表等相关人员,分别对照各项评价指标,通过现场检查、查阅资料、听取介绍进行评价。
  评价指标:设置乡镇(街道)政府的评价指标为100分。乡镇(街道)政府放心消费评定指标分为设置、保障、管理、规范、服务等五个方面的内容,具体包括组织领导、机构设置、制度建设、人员保障、经费保障、地方政府管理、部门管理、设置规范、操作规范、宣传服务和维权服务等11项。评价等次按得分划为三档,即85(不含本数)分以下为不达标,85分至98分(不含本数)为达标,98分以上为优胜。
  结果运用:将地方政府的评价运用到区政府目标中进行加、扣分,对不达标的予以扣分、优胜的予以加分、达标的则不扣不加。对上述情况以区政府的名义将评价结果进行通报,并在各类新闻媒体进行报道。(扬州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