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局制定支持“双创”服务创牌十项措施
近日,扬州局围绕商标监管和服务职能,就创牌升级行动制定十项举措,实现以创牌激发“大众创业”、以护牌保障“万众创新”、以育牌深化“双创”的工作目标。
一是发布《扬州市“三名商标”’企业名录》。对截止2014年底的全市936件“三名”商标企业进行梳理,逐一核定现行有效的公示内容,汇编成册,统一印发200册,向社会各界免费赠阅。旨在畅通各地信息,优化资源配置,推进一、二、三产业品牌化发展,尤其加大对高效品牌农业、现代服务业、现代旅游业品牌的培育力度,
二是开展商标宣传进社区活动。以“商标走进千家万户”为主题,采取社区培训座谈、现场咨询、图片展览等多种形式,主动深入广陵区文昌花园社区、邗江区邗上社区等电商小微企业较为密集的社区开展宣传普及活动,全面展示近年来全市商标发展成果,集中宣传创业型小微企业打造品牌的典型事例,努力营造主动注册商标、精心培育商标、自觉保护商标的良好氛围。
三是建立商标指导服务机制。针对小微企业面临无品牌、市场竞争力不强的问题,联系中小企业局建立“一对一”定点帮扶制度,定期深入企业宣传商标法律法规知识,量身定制小微企业商标注册方案,并按照“培育一批,扶持一批,推荐一批,发展一批”的办法及时指导小微企业及时办理商标注册,通过实施商标战略服务,帮助小微企业成长壮大。
四是稳步开展市知名商标认定工作。按照市知名商标的注册年限规定和商品(服务)销售额(营业额)分类标准,依法进行初审、受理、公示、撤销、公告等各环节的工作。对申报材料主动征询有关地区、部门、行业组织和社会团体意见,核查商标申报企业2012年至2015年有无不良记录,确保申报质量。根据核查结果,做好驰、著名商标的推荐申报工作,做到好中选优。
五是参评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推动宝应曹甸教玩具、广陵头桥医疗器械品牌培育基地完善管理,力争年内确认为第二批省级产业集群品牌培育基地,实现以基地为载体加快推进产业延伸拓展、协作配套,引导基地成立和完善创业、创新和创牌为主题的基金,吸聚更多创业人才。
六是组织参加对外交流活动。组织50家驰、著名商标企业参加人社厅和省工商局在无锡举办品牌管理专业人才培训班,引入与创牌相关的创业、创新培训内容,积极引导有品牌管理专业技术特长的优秀学员自主创业。10月份,组织全市农产品和地理标志企业参加全省优质农副产品和地理标志品牌博览会,加快“农超对接”。
七是联合举办“商标融资超市”现场会。在各县(市)、区开展“三名”商标企业贷款需求摸底调研工作,建立起融资意向企业名单。与市银监局、市中小企业局联合,举办金融机构商标专用权质押贷款知识培训班和全市商标权质押融资银企洽谈签约活动,进一步发挥商标质押融资功能,促使商标“生金吐银”,缓解企业融资难题。
八是规范商标代理机构经营行为。建立辖区商标代理机构申请量、核准率等情况的统计、公告制度。指导商标代理机构创新服务方式和内容,为企业提供分类分档的专业化、个性化、精细化服务。对商标工作基础好、商标战略步入正轨的大中型企业,提供品牌培育、推广与维权等一对一的品牌咨询师服务;对商标工作基础薄弱、品牌建设愿望强烈的小、微企业,提供集注册、管理、运用与保护为一体的保姆式打包服务,发挥其在商标运用、保护和管理中的促进作用。
九是推进“品牌兴农”工程。对已申请或未申请的地理标志运行情况进行调查,积极向地方党委政府建言献策,加快制定地理标志发展规划及推进措施,给予相关政策及经费的扶持。根据《农产品商标和地理标志培育计划》,积极推广“公司(农民专业合作社)+商标(地理标志)+农户”的生产经营模式,支持培育一批种、养殖业和农产品龙头加工企业、专业大户,形成产业规模和品牌集聚效应,加快推进农业产业化经营。
十是开展“品牌护航”行动。进一步完善省、市、县重点商标保护名录,将全市知名度较高的重点商标纳入其中,实施重点保护。整理全市小微企业创业创牌知识产权风险与防范及商标典型疑难案例,与市中院联合举办商标疑难案件交流,开展行政与司法合作。以“双打”为抓手,加大商标专用权保护力度,强化异地商标维权,严厉惩处商标侵权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