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将淘汰黄标车7813辆 力争重污染天少于7天
2月18日,扬州市召开第三次大气污染防治会议,会上正式确定了扬州市2016年大气污染防治目标:空气质量达标率大于67.9%,重污染天数少于7天,臭氧超标天数少于52天,确保细颗粒物(PM2.5)浓度比2013年下降13%以上,细颗粒物(PM2.5)浓度低于60.9微克/立方米。
2015年大气重污染天数比2013年减少17天
记者从会上了解到,2015年度,扬州市区空气质量有所改善,圆满完成了国家下达的空气质量改善目标。2015年空气质量达标率67.9%,优于全省平均水平(省均66.8%) ,较2014年上升2.4个百分点,较2013年上升3.6个百分点。细颗粒物年均浓度55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下降15.4%,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了21.4%,超额完成细颗粒物年均浓度较2013年下降7%的考核目标,浓度值排名全省第二,较基准年2013年下降幅度排名全省第四位。此外,大气重污染天数有所减少,全年重污染天数7天,比2014年减少3天,比2013年减少17天,下降率分别为30.0%、70.8%。
环保局局长金春林介绍,2015年扬州市空气质量总体趋好,但仍存在问题:臭氧(O3)浓度有所上升,臭氧(O3)日最大8小时滑动平均值的第90百分位数为176微克/立方米,较2014年上升35.4%,较2013年上升29.4%,已成为影响全市环境空气质量达标率的主要因素之一。此外,与全省平均水平相比,扬州市细颗粒物、二氧化硫、二氧化氮、一氧化碳4项指标优于省均值,而可吸入颗粒物、臭氧指标劣于省均值。
今年PM2.5浓度将低于60.9微克/立方米
今年扬州市空气质量有何目标?据悉,今年扬州市空气质量达标率大于 67.9%,重污染天数少于7天,臭氧超标天数少于52天,确保细颗粒物浓度比2013年下降13%以上,细颗粒物浓度低于60.9微克/立方米。
记者在会上还了解到,PM2.5源解析工作也将取得进展:扬州市环保部门与天津南开大学联合开展市PM2.5源解析,今年年底前发布扬州市PM2.5源解析初步分析报告。
年底前全面淘汰7813辆黄标车
机动车尾气也是大气污染的重要“推手”,据介绍,从今年1月1日起,对属于淘汰范围的黄标车不再进行环保检测,不再核发环保标志。无环保标志的,不再核发机动车安检合格标志。
严格执行非绿标车辆区域限行制度,落实老旧汽车提前淘汰奖补政策,年底前全面淘汰黄标车7813辆。推进油气回收和油品升级。建立完善长效管控机制,强化加油站、油库等油气回收设施的日常监管。按照省统一部署,做好油品升级工作。
此外,扬州市今年还将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合计3000辆标准车,完成配套充电桩建设。
今年新建40处秸秆收贮站和150处临时堆放场
会议上,扬州市明确加大秸秆还田力度。据介绍,今年将加强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建成完善的秸秆收贮体系,加大秸秆还田的工作力度,夏季达87%,秋季达57%以上,秸秆综合利用率达94%。
据了解,扬州市“十三五”期间必须新建132处秸秆收贮站和688处临时堆放场,确保今年新建40处秸秆收贮站和150处临时堆放场以上。扬州市要充分利用废旧荒地或宅基地规划建设秸秆收贮站和临时堆草场,要求每处秸秆收贮站不低于5亩、年收贮秸秆量不少于3000吨;每处临时堆草场不低于2亩、年收贮秸秆量不少于1000吨,并配套必要的消防和防水设施,确保需要收贮的秸秆得到及时收贮利用。
1286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清洁能源淘汰替换
记者了解到,扬州市将细化落实《扬州市控制能源消费总量和煤炭总量工作方案》,建立完善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制度和煤炭质量监管体系,全年煤炭消费总量控制在1356万吨以下,煤炭占能源消费比重降低到65%以下。
此外,扬州市将着重淘汰燃煤小锅炉,完成全市域范围内1286台10吨以下燃煤小锅炉 清洁能源淘汰替换。
工业废气超低排放提标治理
对于工业废气方面,扬州市也明确提出了各项提标治理要求。今年计划完成扬州第二发电2号机组、华电扬州7号机组超低排放工程。热电锅炉提标治理,包括永丰余造纸( 扬州)有限公司新建脱硫设施,污染物排放全面达到国家火电行业特别排放限值。石油炼制企业烟气治理,扬州石化、实友化工实施提标治理工程,2017年7月1日前达到国家新标准要求。
根据要求,年内仪征化纤、瑞祥化工、大连化工、远东联石化、扬农锦湖化工实施LDAR技术修复,瑞祥化工对废水处理装置尾气实施RTO焚烧工艺进行深度治理。(姚建 陈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