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实施网络社团登记管理 会员须实名且不超范围活动

07.11.2014  13:39

      11月5日,扬州市民政部门出台通知,要求对已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网络社团进行规范化管理,以引导其健康有序发展。对网络社团实施登记管理,在省内城市属率先之举。

      扬州市将网络社团定义为:网友基于相似的目的、兴趣爱好或其他原因,在互联网上通过拥有虚拟空间(如BBS、QQ群、微博、微信等),定期或不定期地共同开展活动的网络组织。作为新兴的社会团体,扬州市已有少部分网络社团在民政部门进行登记,领取了合法社团身份。但因为网络社团特殊的组织形式,对其如何管理,目前仍存在很多“空白”。

      此次扬州市明确规定,在民政部门登记的网络社团应该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不得反对宪法规定的基本原则,不得危害国家的统一、安全和民族团结,不得损害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以及其他组织和公民的合法权益,不得违背社会道德风尚。同时,其应符合国家《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的相关条件和要求,按照核准的业务范围,依据国家对社团的管理要求及本团体的章程开展活动,尤其吸收的会员上报名单时须为实名,且必须在登记管理机关核准的地域内,不得跨地域发展会员,也不得超范围、超地域开展活动。

      今后是否所有网络社团都要进行登记?扬州市民政部门负责人表示,目前该市实施的登记管理是对现有社团管理办法的补充,对未登记的网络社团并非是强制措施。该市鼓励未登记的网络社团到民政部门进行登记或备案,以获取合法的社团身份。今后,对于网络社团违法违规问题的查处,将由各级社团登记管理机关与网络信息管理、信息安全等部门协调负责。
 

“十三五”期间 中央财政实施2000多个湿地保护修复项目
  从国家林业和草原局获悉:“十三五”期间,我国持续强化湿地管理顶层设计,加强湿地保护修复,新建国家湿地公园201处,安排中央财政投入98.妇女联合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