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大学着力提升人才培养质量
近年来,扬州大学紧紧围绕“全力提高人才培养质量”要求,先后出台一系列全面深化教育教学改革的文件,引领学校的教学工作,不断完善制度建设,以有效保障教学质量。
建立教学激励制度。学校从2007年起,相继设立教学工作“百花”“金鸡”和“华表”三大奖。“百花奖”即“年度最受学生欢迎的任课教师”评选活动,完全由学生自主在网上投票;“金鸡奖”是“中青年教师讲课比赛”评比活动,全校45岁以下的中青年教师通过讲课比赛进行层层选拔;“华表奖”是“优秀教学成果”综合评选活动,重点对教师教学研究与改革方面的情况进行考评,包括发表高质量的教学改革论文、主持高水平的教改课题或在学校教学改革实践中作出突出贡献等。2013年,学校出台《本科教学奖励办法》,对在教学工作中取得显著成绩的老师进行奖励,大大激发了广大教师和教学管理人员从事教学工作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建立教学约束制度。学校不断完善并坚持教授为本科生上课制度。要求各学院安排优秀教师为本科一年级学生上课,倡导知名教授开设新生研讨课,以激发学生专业兴趣和学习动力,并且把承担本科教学任务作为教授聘用的基本条件,凡连续两年不为本科生授课的教授在定级上降低一个等级。同时,进一步完善助教制度,所有新进博士教师必须跟随学院指定的导师做该门课程助教满一轮以上,方可独立开课。
建立教学质量保障制度。学校坚持落实教学质量责任人制度。学院党委书记、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分管教学的副院长是学院教学质量的直接责任人。学院负责人经常深入教学第一线,了解掌握教与学的动态,倾听教师与学生对学院、学校事业发展、人才培养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建立教学督导制度,校、院两级教学督导认真履行工作职责,主动建言献策。积极探索,形成了以全员参与、全程监控、全面评价为基础,以常态化运行为特色,集多元监督、分类评估、考核激励、持续改进四种机制于一体的“三全一化、四位一体”教学质量内部监控与评价长效机制。
建立行业交流制度。为了提升学生实践能力的培养,学校要求进校前没有行业实践经历的教师必须参加累计不少于一个学期的相关行业的实践锻炼;对于从事纯理论研究的教师,要根据需要选择适合的方式进行实践锻炼。学校鼓励各学院加强与企事业单位、科研院所的联系,建立高质量的青年教师行业实践锻炼基地,积极探讨提高青年教师实践能力的培训方式,有计划地选派教师到企业、设计院和研发单位进行实践锻炼和顶岗工作,以提高教师的实践能力。同时,学校实施“产业教授”制度,聘任政府部门、企事业单位的管理专家和知名企业家为学校的兼职教授,充分发挥行业专家在学校人才培养中的作用。
建立教学管理规范制度。为进一步提高教学管理效率和管理水平,学校定期召开教学院长会、督导会、学生座谈会和教职工座谈会,及时听取广大师生对教学管理的意见和建议。根据高等教育大众化的实际及学校办学中出现的新情况,学校不断健全和完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先后修订了《扬州大学学士学位授予办法》等近40多个教学管理文件。不断完善开发已有教务管理系统,开通了教务管理系统中的教师平台、学生平台、管理人员平台;实现了四、六级英语考试、计算机考试等网上报名、注册;成功研制了全校教室管理系统,实现了全校教育和教学网络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