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地税落实《纳服规范》“五可”赢得纳税人好评

10.12.2014  10:38

  中新江苏网扬州12月9日电 (记者 崔佳明)国家税务总局从今年10月1日起在全国推行《全国县级税务机关纳税服务规范》简称《纳服规范》。江苏扬州地税局在落实“纳服规范”工作中,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的要求,施行一系列务实有效的举措赢得了纳税人的普遍好评。

  “扬州地税局在落实纳服规范工作中,规划细、措施实、效果好,得到了国家行政学院领导的充分肯定,特予表扬。请结合其他地方的经验予以推介、宣传。”这是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本月2日对此作出的批示。

  9日,扬州市地税局局长徐祖跃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坦言,总局的“纳服规范”兼顾了地域差异和国地税差异,强调的是一种底限思维。对于身处经济发达省份的扬州地税而言,落实“纳服规范”应当标准更高、要求更严。

  国家推行“纳服规范”有三个直接好处。徐祖跃说,其一是做到了“服务一把尺子、办税一个标准”,其二是标准统一后用于向纳税人解释的时间少了,征纳双方沟通起来方便多了,也减少了许多不必要的矛盾和冲突。其三是关于纳税服务工作的定性和定量更加科学,许多同志已由过去的被动服务转变为如今的主动服务。

  谈及如何落实“纳服规范”的质效,徐祖跃回答说,扬州地税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责”的要求,实施“岗位全覆盖、角度全方位、痕迹全保留、结果全透明”的绩效考评。

  据悉,“纳服规范”施行3个月来,扬州地税局在摸索中前行、在探究中完善,提出打造智慧地税即开发手机“办税通”、地税电视直通车、电子微报等科技便民平台;打造标准地税即对外答复“一个标准、一个口径”;打造阳光地税以及打造维权地税。

  目前,该局的9大类42项审批权以及300多项涉税事项中,除12项实行“限时办结”之外,其余均做到在办税服务厅当场办结,当场办结的单个事项办理效率也比原先提高30%左右。

  “服务好纳税人,这是我们的本职工作,总局的‘纳服规范’就是要我们促进工作持续改进。”徐祖跃表示,凡“纳服规范”标准优于扬州现行标准的,一律执行规范标准;“纳服规范”暂未明确标准或扬州现行标准高于“纳服规范”标准的,则在正确贯彻总局纳税服务理念的基础上,执行扬州现行标准,确保扬州地税的纳税服务工作走在全省和全国前列。(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