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江苏网2月6日讯 扬州市财政、物价部门4日联合发文,按照每人50元标准向市区低保对象发放价格补贴。
为及时缓解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扬州市物价部门根据价格监测情况,按照价格调节基金使用管理办法,主动建议运用价格调节基金发放临时价格补贴。本次价格调节基金共计发放168万余元。 (张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