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取消国企资产出租备案

08.06.2017  16:43

  新华报业网讯 扬州市国资委4日发出通知,取消该市国资委监管企业资产出租备案,今后相关国企可根据规范性程序,决策实施所属资产的出租事项。

  扬州市国资委明确,取消资产出租备案后,相关国企须严格执行资产出租程序。企业在资产出租前应制定出租方案,出租期限原则上应以3年以内短期为主,其中土地使用权、房屋、商标(字号)使用权出租期限原则上不超过5年。出租必须在市级公共平台公开招租,且租金收入应及时入账,列入年度财务预算,严禁坐支收入、私设“小金库”,或以消费、福利等方式冲抵收入。

  (张晨)

原标题:扬州取消国企资产出租备案

标签:

编辑:廉昕朦

省国资委举办“国资大讲堂”
         为加强国资监管干部队伍建设,国资委
商事制度改革激发创业热情 扬州6月将推"十二证合一"
  中新网南京5月17日电 (记者 崔佳明)“先照江苏新闻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