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发布旅游诚信“红黑榜” 4起典型违法案例曝光
警方查处“黑三轮”。
中国江苏网5月25日讯 文化旅游名城建设离不开文明旅游环境的提升优化。昨日,扬州第七次诚信“红黑榜”新闻发布会专题聚焦“诚信旅游”建设。发布会上,市旅游局、市物价局、市公安局先后通报了今年“4·18”期间对旅游市场服务、价格及治安秩序等的检查整治情况。
【案例通报】
关键词:“黑三轮”
掌掴执勤保安被拘3天
【基本案情】4月7日13时许,违法行为人黄某某在扬州市大虹桥路与白塔路交叉口路边,诓骗天津游客乘坐其“黑三轮”,免费游览所谓“扬州八大景点”。现场,被附近执勤保安李某某制止,黄某某心怀不满并掌掴李某某左脸部,致使李某某左耳鼓膜创伤性穿孔。经鉴定,李某某的伤情为轻微伤。
【处理过程】接到警情后,景区公安分局蜀冈派出所民警迅速赶到现场,第一时间锁定了暂住在大虹桥路附近的无业人员黄某某,但此时黄某某已经逃离。该局高度重视,立即组织警力,成立以分管局领导为组长的专案组,全力搜寻嫌疑人轨迹。经专案组民警耐心说服教育,嫌疑人家属表示愿意积极配合警方敦促嫌疑人主动投案。4月18日上午,嫌疑人黄某某主动到蜀冈派出所投案自首,并如实陈述违法事实。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及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决定给予黄某某行政拘留3日的处罚。
诋毁瘦西湖被警告
【基本案情】4月12日9时左右,景区分局民警在瘦西湖景区南门附近巡查时发现,三轮车夫朱某某,在扬州市大虹桥路东堤码头附近连续多次采用上前搭讪,并尾随、纠缠的方式,向多名外地游客诋毁瘦西湖风景区是“水沟”,以“瘦西湖门票太贵不值得游玩”为幌子,诓骗游客乘坐其无证“黑三轮”去免费游玩所谓“扬州八大景点”。
【处理过程】景区分局侦查民警在事先秘密摄取朱某某违法行为影像证据的前提下,现场将其控制,并传唤至派出所接受调查。朱某某对其在公共场所采取拖拽方式招揽游客,且尾随、言语反复纠缠的违法行为供认不讳。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朱某某警告的行政处罚。
关键词:乱收停车费
乱收停车费引纠纷被拘5天
【基本案情】3月30日15时许,车辆收费人员刘某某,在四望亭路西门街小学对面巷道内,非法强行向张某某收取停车费用,导致双方发生纠纷,致使张某某弟弟1件皮夹克损毁。
【处理过程】接到报警后,广陵分局汶河派出所民警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向当事人和围观群众了解情况,同时对现场进行录音录像,后将双方当事人传唤到派出所开展调查取证。经查,刘某某明知张某某停放轿车的位置不在其收费范围内,仍强行向张某某索要停车费,并与张某某弟弟发生纠缠,致使后者1件皮夹克损毁。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三)项之规定,决定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5日的处罚。
违规收取高额停车费被罚200元
【基本案情】5月1日,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在念四桥路甜蜜时光酒店内部停车场,向南京游客孙某某违法索要100元停车费。
【处理过程】接报后,景区公安分局立即组织警力赶赴现场开展走访调查,查看相关视频监控资料,访问周边证人。经查,该涉事停车场为内部停车场,不对外开放,不具备经营资格,主要是顾客停车使用。5月1日上午,该停车场当班管理人员李某某私自允许外来车辆停放于该内部停车场,并违规收取高额停车费。
【处理结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项之规定,决定给予李某某罚款200元的行政处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决定将李某某违法所得停车费予以追缴,并将违规收取的停车费退还给游客孙某某。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后被单位辞退。
【部门行动】
旅游:发放3张提醒卡
根据旅游投诉受理及明察暗访情况,依据情节对旅游企业分别发放询问卡、提醒卡和警戒卡,引导企业规范经营,目前一季度共发放提醒卡3张。成立旅游市场检查小组,“4·18”期间共检查了6家星级饭店、8家旅行社、5个3A级以上景区(点)、1个购物点、1个休闲娱乐中心及部分导游人员。
物价:警示多家单位
根据市场检查情况,3月10日发布今年首期《价格行为警示榜》,对锦江麦德龙、兆丰物业、火车站广场停车场、桔子水晶酒店(国庆路店)、春秋旅行社扬州分公司等多家存在不规范价格行为的单位进行警示。
公安:暂扣15辆“黑三轮”
从今年3月下旬开始,开展为期60天的旅游市场治安秩序集中整治行动。截至目前,共抽调警力5800余人次、警车120余辆次,训导劝诫270余人,查处涉旅违法人员13人(其中治安拘留2人、治安警告10人、治安处罚1人),暂扣“黑三轮”15辆。
记者 孙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