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去年立案查办贪贿案99%是大案 涉及多个“首次”
20.01.2016 12:21
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交汇点讯 1月20日,扬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闵正兵在该市“两会”上作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其中透露,该市2015年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共81件99人,其中99%是大案。
去年,扬州市检察院开展了惩治和预防国有企业与国有资产管理领域、民生领域职务犯罪两个专项行动。全年立案查办贪污贿赂犯罪案件81件99人,其中查办厅级干部1人、处级6人、科级21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5242.6万元。立案查办的较有影响的案件有:扬州市城建国有资产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副董事长、总经理刘鸿宾(正处职),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原主任钱晓勤(副处职)等领导干部贪贿案件;查办了仪征市新城镇政府俞少华等人挪用公款,江都区滨江新城管委会会计季月、陈文、祝林共同贪污、挪用公款数千万元等发生在群众身边的案件,强化了反腐震慑。立案查办的季雯雯利用亲属的国家工作人员身份影响,在工程项目招标过程中,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780万元贿赂的案件,这也是该市首次查办的利用影响力受贿案。
查办的侵害民生渎职犯罪,共立案24件31人,其中重特大案件22件,查办处级干部1人、科级9人,滥用职权案件占86.2%。查办的扬州市气象局原局长周国华滥用职权案,是该市检察机关查处的首例正处级干部滥用职权案。专项查处关停并转小企业财政补贴、粮食补贴等申报过程中滥用职权犯罪,共立案11件14人,这些案件造成国家经济损失700余万元。查办了邗江区环境监察人员因环境监察失职导致约3000吨废酸非法排放,并造成某地饮用水源被污染的渎职犯罪案件。
交汇点记者 张晨
编辑: 周莉娜本文来源: 新华报业网
20.01.2016 12: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