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汛期水上交通管制联动方案

21.06.2016  03:07

  随着汛期临近,扬州市出台了《2016年扬州市汛期水上交通管制联动方案(试行)》。今年该市明确了扬州古运河、盐邵河、高水河等6处汛期交通管制重点水域,在全市辖区设置13个管制点和1个管制区,并制定了四级应急响应预案,确保汛期水上交通安全。


  《方案》明确了京杭运河六圩口门至宝应双闸渡口向北50米,扬州古运河,芒稻船闸至八江口、盐邵河、高水河等6处汛期交通管制重点水域,并在全市辖区设置13个管制点和1个管制区,主要承担管制期间调度控制船舶放行、维护秩序等具体工作。《方案》同时确定轻微汛情、一般汛情、较重汛情、严重汛情四级预警分级,并对应以上四级汛情,制定四级应急响应内容。针对可能出现的船舶碰撞、泄漏、失控等水上交通事故,提出了相关应急处置要求,并明确了汛期助航船选取办法、汛期管制水域临时断航期间特殊船舶通行预案以及重点物资保障设备、物资配置等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