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出台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实施意见

17.08.2015  18:39

              近日,扬州市委、市政府召开了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推进大会,印发了《关于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实施意见》,将极大地推进扬州文化建设实现大发展,迈上新台阶。

              目标设定 。《实施意见》明确了扬州要争当全省推动文化建设迈上新台阶的先行区、示范区,建成“三强两高一城”的文化强市。“三强两高一城”,即文化凝聚力和引领力强、文化事业和产业强、文化人才队伍强,思想文化建设高地、道德风尚建设高地,国际文化旅游名城。

              主要任务 。《实施意见》明确了12项主要任务。深入推进思想理论建设,广泛凝聚社会共识;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建设共有精神家园;大力弘扬优秀传统文化,传承精神文化基因;扎实构建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繁荣群众文化生活;积极推进文化艺术精品创作,打造扬州文艺高峰;切实加强文化遗产保护利用,彰显扬州文化魅力;加快建设文化标志性工程,构筑扬州文化高地;加强文化融合发展,培植地方支柱产业;继续深化文化体制改革,释放文化发展活力;努力提高文化开放水平,增强扬州文化影响力;着力打造文化活动品牌,提高文化发展质量;努力壮大文化人才队伍,培育文化建设新优势。

              保障措施 。加强组织领导,把文化迈上新台阶的成效作为各级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增加投入力度,从2015年开始,每年市财政安排5000万元,设立文化发展专项基金;安排1亿元设立文化产业引导基金。加大政策支持,要求配齐配强乡镇(街道)党委专职宣传委员和村(社区)宣传文化单位工作人员,每个乡镇综合文化站(中心)编制配备不少于2人;每个行政村(社区)设有不少于1个政府购买的宣传文化公益岗位。

              《实施意见》共有111项工作任务,其中40多项是扬州自选项目,全部按照“可定义、可量化、可操作、可考核、可追究”的“五可”要求实施项目化推进。自选项目中又确立了30项重点文化项目,即十大文化事业项目、十大文化产业项目和十大文化惠民项目,富有扬州特色,充满扬州元素,体现了扬州文化个性。大多数项目都在今年下半年或2016年开工建设,所有项目要求在“十三五”期间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