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全市低保提标 兜底保障长江流域退捕上岸渔民
中新网扬州7月29日电 (记者 崔佳明 通讯员 章咪)29日,扬州市民政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该市提高2020年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准,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对象为月人均710元,该标准从2020年7月1日起执行。同时,该市表态:全力做好“六稳”“六保”工作,助力脱贫攻坚,做好长江流域禁捕后上岸渔民的兜底保障,切实做到“应保尽保、应救尽救、应助尽助”,确保不落一户、不漏一人。
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是社会救助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一项兜底性的民生保障制度,在打赢疫情防控和脱贫攻坚战中发挥着重要作用。扬州市民政局副局长曹伟伟在新闻发布会上说,“做好困难群众的兜底保障是扬州市委市政府非常关心关注的一项重要工作。扬州每年都对城乡低保标准进行不同幅度的增长,2019年实现了城乡低保标准全市一体化。今年的最低生活保障标准提高至710元。”
今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扬州强化疫情期间对困难群众关爱救助。尤其是加大对低保、特困等特殊困难对象联系走访频次,确保困难群众“生活有人保障、弱者有人照料”。曹伟伟说,扬州全市共发放临时生活补贴538.9万元,惠及4.49万人;为困难群众发放口罩12.13万只,进一步兜牢了民生底线。
2020年是脱贫攻坚收官之年,为确保后扶贫时代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得到有力保障,扬州进一步强化兜底保障助力脱贫攻坚。据曹伟伟介绍,扬州市民政局联合扶贫办在江苏全省率先建立困难群众监测预警和帮扶机制。对建档立卡内脱贫不稳定户、建档立卡外边缘易致贫户、以及监测期内因疫情等导致收入骤减或支出骤增户和不符合救助条件但存在一定困难的人员或家庭等4类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状况进行重点监测,及时将符合条件的纳入相关救助范围,同时将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中的农村低保渐退期全部延展到今年12月份,以保障其稳定脱贫。
同时,扬州加大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推进力度,据扬州市民政局相关部门负责人说,扬州将全市非低保家庭的三、四级精神和智力残疾人、且无固定收入的对象纳入困难残疾人生活补贴对象;将一、二级听力和言语残疾人、且持有《残疾人证》6个月以上的对象纳入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对象。(完)
编辑:顾名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