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做好地方立法权准备工作

26.10.2014  11:30

  新华报业网讯  25日下午,扬州召开市委常委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公报,市委书记谢正义就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自己的意见。

  要认真学习、全面准确领会四中全会精神实质。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全面推进依法治市。近年来扬州市大力推进法治名城建设和法治城市创建工作,被表彰为首批“全省法治城市创建工作先进市”并荣获“全国法治城市创建活动先进单位”称号。此次要以贯彻落实四中全会精神为重大契机,以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把中央精神与扬州实际紧密结合起来,认真谋划和落实好全面推进依法治市的思路和举措。具体到扬州而言,无论是作出重大决策、实施重大项目、推进重大改革,还是处理征地拆迁、环境保护、城市管理等工作中的社会矛盾和利益纠纷,都要重规则、讲程序。工作中有两条特别重要,第一是公众参与、阳光操作,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事项都要让群众知情、让群众参与、让群众评价,让权力运作的全过程处于社会的监督之下;第二就是依法依规、全程留痕,所有环节、所有细节都严格按照法律和政策的规定来办,全部留下记录,全程无懈可击,全部全程不给人留下想象的空间。

  十八届四中全会提出,依法赋予设区的市地方立法权,我们要超前谋划,把以前的一些好经验好做法和改革创新成果用立法的形式固定下来、坚持下去。市人大常委会要组织开展调研,做好依法行使地方立法权的各项准备工作。 (汪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