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人大作出决议铁腕“治水治气”提高人民生活质量
中新江苏网扬州1月13日电 (记者 崔佳明)“让百姓喝上干净的水、呼吸上新鲜的空气”,12日,在扬州市人大七届四次会议闭幕会上,经过全体代表的审议,通过了由市七届人大常委会提出的“关于切实加强全市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的议案”决议,旨在进一步提升扬州的生态文明建设水平,努力让人民群众有更好的生活环境。
加强水环境保护和大气污染防治,既是提升生态文明建设水平的重要举措,更是关乎人民群众“喝上干净水、呼吸上新鲜空气”的基本民生建设。
如何“治水治气”?今天扬州通过的人大决议中说,相关部门从地表水保护、污水处理和饮用水源地管理三方面,加大水环境保护力度,同时进一步加强执法检查,对偷排废气、废水的企业给予严厉处罚。
对此,决议中提出了整治的措施和时间表,在“治水”方面,严格保护地表水环境,严格控制与处理污水,严格管理饮用水源地。在划定全市水功能区的基础上,严格建立和完善水功能区分类管理制度,严格落实水功能区限制纳污红线,严格入河(湖)排污口设置审批。至2017年底,全市重点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75%以上,至2020年底,达标率87%以上。通过控源截污、清淤疏浚、沟通活水、环境修复等方式实施城市河道综合整治,保持河道生态基流,提升城市河道生态环境质量。
在“治气”方面,加强对建筑施工和拆迁项目现场的监管,推进实施防尘设施标准化管理,强化建设主体防尘责任,未落实防尘措施的不得开工建设。对渣土车实行全过程监管,杜绝运输环节的扬尘污染。严格控制机动车排气污染,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认真执行高污染车辆区域限行制度,至2015年底,全面淘汰黄标车。至2015年6月底,在古城区和瘦西湖景区核心区全面取缔露天烧烤。
扬州市人大常委会负责人表示,决议作出后,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督促落实,更大力度推动该市生态文明建设取得新进展。(完)
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