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两千教师参与异校交流

10.12.2014  13:36

  晋职晋级需有两校以上任职经历

  新华报业网讯 截至12月10日,扬州市公办义务教育阶段今年共有2007名专任教师参与异校交流,以教师交流促进教育均衡初现成效。据了解,该市除教师参与交流外,今年还有134名公办中小学校长参与交流,交流形式丰富多样,包括区域学校组团内交流、乡镇区域间或区域内交流、城乡学校交流等。

  扬州市以行政推动促进教师异校交流,旨在实现教育资源的均衡配置,逐步将教师身份从“学校人”变为“系统人”,提高公办义务教育的整体水平,同时为“择校热”降温。该市教育部门今年还专门制定《市直初中学校教师和校长交流管理办法(试行)》,依靠激励机制引导教师和校长主动参与交流,并给予保障。其中给予交流教师以多重政策激励,如选拔校级领导时,交流情况将作为重要依据之一。确定青年后备干部时,一般应有在2所以上学校任职经历。教师和校长在晋职晋级、评选市级以上综合表彰奖励以及申报特级教师、名校长、市级骨干教师等称号时,一般须有2所以上学校的任职经历。对积极参加交流,交流期间工作业绩显著的教师,在选拔任用、评先评优、业务进修、出国培训等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新华报业全媒体记者 张晨

编辑: 廉昕朦、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