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扬州一“定性”违建3年不拆反卖引质疑
中新江苏网南京6月17日电 (记者 崔佳明)江苏扬州联谊花园宜泰苑内一建筑三年前已经被认定为违章建筑,三年多来不但没有拆除,反而搞起了装修,最近当地媒体连续三天进行跟踪报道,群众反映强烈,也引发社会各界的关注,大家追问:该违章建筑到底有多硬的“后台”?17日,记者带着问题进行实地走访。
联谊花园位于扬州市城南,记者在现场看到,该违章建筑庭院内放着施工材料,尽管日前已经连续曝光,今天违建房子里几名工人仍在施工,只是今天在房屋四周窗户上贴上了报纸用于遮挡,凑近一看,报纸是16号的。这幢三年前已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电房在宜泰苑48幢和50幢之间的绿化带上,占地近200平方米。住在旁边的居民告诉记者,这个问题不晓得曝过多少次光了,没得用,看来是没有人敢问了。
早在2012年,当地媒体就报道了此事,当年经群众举报,扬州市广陵区城管局立即展开调查,认定小区电房扩建行为为违章,广陵区城管局机动大队负责人称,他们将按照法律程序,督促房主自行拆除,如不拆除,他们将依法强行执行。城管部门在当年即叫停了违建,但是,三年多来并没有监督其拆除。最近,该小区居民发现,有施工人员进入该违建房施工搞装修。这里的居民再次举报,当地媒体再一次曝光,当初表态要督促房主自行拆除的广陵城管机动大队称,要了解情况,请到局办公室。广陵区城管局组织科王科长说,城管机动大队认违章的情况他要去调查核实。而该小区辖区的城管文峰大队韩主任表示,此事当年由机动大队处理,他们没有参与,但既然认定违章了,应该拆除。广陵城管文峰大队杨队长也表态,他们将重启调查程序,找到户主,跟户主沟通。
现场一位姓邵的男子自称是房屋的主人,他告诉记者,他在几年前花了三十多万元从扬州经济适用房中心买下了这里的原配电房当车库用,他的购买是合法的,有发票,但是没有房产证和土地证。该房主坦言,他看重的是便宜,以车库名义买下,再改造为居住用房。而一份在广陵城管局机动大队的盖有扬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公章的情况说明显示,位于联谊花园宜泰苑电房一座,现本中心进行电网改造,因材料、工具及配套设施等杂物无处堆放,现临时搭建杂物间,待改造结束自行拆除。
对此,房屋的建设方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下属单位扬州市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财务科长曹雪峰承认,是他们开发的,具体买卖说不清,他正在工作,没有时间去查阅档案。而该中心主管部门扬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工作人员对记者称,他刚才和领导汇报了,领导的意思是你们还是去经济适用住房中心,这是下属部门的小事情,局领导不接受采访。记者在违建所在的连福社区居委会求证时,副主任任佳佳称,她刚来不久,不知情,要等“一把手”范主任回来。
广陵区城管机动大队大队长谈建新称,目前据他们了解,该房可能没有手续,他们纳闷,没有手续的房子,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怎么能卖给个人?究竟是怎么回事?城管部门表示,他们正在与买主联系,进一步调查。采访中附近群众表示,住房发展中心为什么将已经写明了要自行拆除的临时建筑不拆除,反而卖出?群众质疑配电房是小区里重要的公共设施,经济适用住房发展中心将它变卖了,变卖的钱哪里去了,这里面是不是有什么猫腻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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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兴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