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暖新闻]扬中检察人性化救助刑事被害人 三年13人受益

27.04.2017  10:24

  近年来,江苏省扬中市检察院探索以物质救助为主,以心理救助、就业帮助、社会扶助为辅的“1+3”联合救助机制,三年共向13位特困刑事被害人发放救助金7.8万元,并结合被救助对象的特殊情况,同步开展心理疏导、社会扶助等救助措施,让一个个刑事特困被害人及家庭走出阴霾,重拾生活的信心。

  心理救助

  帮助迈过心中的坎

  婷婷原本是一个活泼可爱的小女孩。2015年1月的一天,奶奶出去工作,婷婷独自在家午睡。岂料小区的门卫趁奶奶不在家,偷偷溜进婷婷家中对她进行猥亵。案件发生后,婷婷心理产生恐惧,性格发生变化,沉默寡言。

  案件移送审查起诉后,办案检察官了解到,婷婷老家安徽,父母离异,平时与奶奶相依为命。即使这样,婷婷仍然对生活充满了信心,从不和同班的同学攀比,也没有觉得自卑,但是不幸还是降临了。

  在得知婷婷的情况,扬中市检察院对婷婷展开了救助工作,制定了经济改善和心理减负相结合的救助方案。在给婷婷的家庭发放了5000元救助金的同时,引入社会力量开展持续救助。办案女检察官还将婷婷带到该院“心理护航工作室”,邀请国家二级心理咨询师对其进行心理测试,通过沙盘疗法等方式,制定了个案心理矫治计划。通过定期与婷婷交流,开展个性化心理辅导,并在游戏中教给她自我保护的方法。现在,婷婷已经迈过了心理的那道坎,和同龄人一样上学、游戏、生活。

  就业帮助

  一家人走出困境

  被害人夏某是不幸的,小时候因为一场大病导致智力低下,精神发育迟滞(中度)。因父母上班、弟弟上学,白天没人照顾,所以夏某平时都是一个人在家里,做做轻松的农活,帮助父母适当分担家务。

  2016年3月的一天中午,隔壁王某敲开了她家的大门,在发现夏某一人在家后,通过花言巧语将其哄骗至自己家里,并与其发生了性关系。事发后,被害人夏某害怕极了,原本就与人交流不畅的她更加封闭自己。为了照顾她,母亲歇业在家,没了经济收入,本来就不富裕的家庭更加雪上加霜。

  扬中市检察院及时将犯罪分子移送起诉,绳之以法,并一次性对夏某进行经济救助5000元。为了帮助夏某一家走出困境,该院针对夏某的特殊情况,主动与残联、民政部门联系、沟通,制定了个性化的救助方案。残联就业指导中心免费为夏某开展就业技能培训,教授编花篮、糊纸箱等简单工作。该院还主动与民政局等部门沟通,帮夏某找到一份在扬中残疾人福利企业的工作。有了工作和社会交往,夏某开朗了许多,还帮家里贴补了收入。

  社会扶助

  重拾生活的信心

  赵某原是扬中某企业的车间保管员。2015年2月的一天,他在自家后院河边洗菜时,发现有人正将邻居家的狗打死并准备带上车逃走,赵某立刻上前阻止,却被犯罪嫌疑人打伤,造成身体多处骨折。

  受伤后,赵某成了待岗职工,因伤花费数万元医疗费、手术费用。犯罪嫌疑人虽然已经公诉并判决,但是犯罪嫌疑人家庭也非常困难,无力赔偿,赵某家里的正常生活已经受到影响,就连孩子上学的学费都没有了着落。

  在依法打击犯罪的同时,该院及时制定“物质救助+社会扶助”的救助方案,为赵某申请了1万元救助金,缓解了家中的燃眉之急。同时,积极与公安、政法委、民政、教育等部门沟通,阐明赵某正义之举的重要意义,最终赵某被评为全市“见义勇为先进分子”,并获得了慰问金。在该院的沟通下,教育局为赵某的孩子减免了学杂费,并联络了免费的晚托班,帮其辅导功课,赵某的家庭又重新步入正轨。(本文当事人系化名)(通讯员 蒋春富 唐 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