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征收办拆迁办对评估机构及实施单位进行审查备案

27.03.2015  10:44

 

根据《房地产估价机构管理办法》、《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评估办法》等相关规定,扬中市房屋征收办、拆迁办对2015年度申请在我市从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及集体土地上房屋拆迁估价活动的13家房地产估价机构进行了资格审查,并报经镇江市人民政府房屋征收办公室、镇江市拆迁管理办公室审核公布。在此同时,扬中市房屋征收办、拆迁办公布了2015年度在我市从事房屋征收拆迁业务的15家实施单位的备案情况。(扬中市住建局 朱婷  张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