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科技局加强创新专项资金监管确保发挥最大效益

22.07.2015  18:38

  扬中市科技局不断加强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的过程管理,确保资金安全有效,最大限度地发挥“四两拨千斤”的作用。
  一是建章立制。出台《扬中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实施细则,加强对科技计划实施的监督和管理。 
  二是阳光运作。把好立项质量、监督检查、跟踪问效、评审验收“四道关”。梳理排查廉政风险点,对权力清单、责任清单和廉政风险清单实行一体化管理,对专家评审等重点环节实现公开运作,全程接受社会监督。
  三是跟踪服务。坚持定期到项目实施单位调研,对项目实施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组织相关人员研究、解决,确保项目顺利实施并取得成效,提高科技投入的产出效率。
  四是绩效评估。对2011和2012年实施的扬中市科技创新专项资金项目执行情况和实施绩效进行了评价,建立诚信档案,并将评价结果作为服务企业开展科技创新工作的重要参考依据,确保科技计划项目出成果、出效益。
  五是严厉查处。针对未按合同实施的项目,采取通报批评、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申报资格等五项处罚措施,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并向社会公开。

来源:扬中市科技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