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档案局出台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

10.04.2015  11:02

      为了加强扬中市档案工作业务建设,不断提高档案科学管理水平,有效地为各单位工作服务和为全市积累档案史料,扬中市档案局出台了《扬中市档案工作业务建设规范》,把全市档案管理工作纳入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

      《规范》规定了档案管理职能部门的职责、档案工作的制度要求、工作设施设备、档案保管、档案移交等方面的职责,同时明确档案接收、归档、利用的基本要求;此外,《规范》还用简洁明了的语言介绍了文书档案、科技档案、会计档案、人事档案、声像档案、电子档案、实物档案常见的七大类档案的分类、整理、编目等过程,并就常见错误进行了规范,让档案员对档案整理有了具体直观的了解。

        《规范》的出台,进一步推进了各单位档案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进程,受到档案员的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