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审计局制定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

10.10.2015  16:57

  今年9月,扬中市审计局制定了《扬中市审计项目计划管理办法》,对审计项目计划编制程序、审计计划执行、调整、检查、评估及公示等内容提出了具体要求。
      《办法》明确,局机关成立审计项目计划管理领导小组,由局领导、各科室、中心负责人组成,主要负责组织、指导、协调、审核审计项目计划编制工作,综合科负责全局的审计项目计划管理相关工作;
      《办法》规定,在制定审计项目计划前,要组织实地调查、上门听取意见等多种方式,向各级党委、人大、政府和社会各界征求对审计工作的需求,对初选的审计项目必须进行立项可行性调研并填写《审计项目立项建议书》,经分管领导审批后报送综合科汇总;
      《办法》要求,各科室在执行审计项目时要严格按照审计项目限时办结制度填写《审计项目实施进度台账》和《扬中市审计局项目实施限时办结流程表》,在规定时间报办公室。办公室每月10日前将汇总的审计项目进度情况在局内进行公示。局监察室负责对审计项目进度的督查,并及时进行通报,促进提高工作效率。(朱康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