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中市完善土地复垦激励机制

24.02.2017  00:41

      先后出台加快推进2017年度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的通知和耕地占补平衡和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项目实施工作考核意见,强化政策扶持,完善指标分配和考核奖惩机制,大大提高各镇(街、区)工作的积极性。将10万/亩的补助标准提高至55万元/亩,根据下达任务指标数,由市政府调取不低于60%指标统筹使用。将土地复垦项目补助标准由1.5万元/亩提高至8万元/亩,土地开发项目按新增耕地实际成本结算。连片复垦新增耕地10亩及以上,每亩奖励6000元,每增加一个等级,奖励增加1000元/亩。项目验收合格后,奖励资金直接拨付至镇(街、区)。对按时完成增减挂钩和占补平衡项目并通过验收的,可按标准提取资金用于项目实施工作经费、群众矛盾调处和奖励参与项目实施的各镇、村及相关单位工作人员。            (卢梅婧  苏雅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