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扬中:为盗窃连续五日吃住在网吧,肯“吃苦”窃贼被批捕

24.11.2014  17:08

  近日,扬中市检察院批准逮捕了一名涉嫌盗窃罪的犯罪嫌疑人宋某。

  据悉,宋某,男,29岁,山东省苍山县人,2012年1月因盗窃被扬中市法院判处有期徒刑三年两个月,送入无锡监狱服刑,2014年4月刑满出狱。出狱后宋某因“手头紧”又萌生了干自己“老本行”的念头,于是再次来到扬中,以网吧为据点每夜凌晨出动,专门挑选别墅小楼下手,采取爬窗、溜门、翻墙入室的手段,窃取现金、手机、金饰等物品。每夜偷一到两家,而后回到网吧接着上网。其中一户人家,卧室内一对夫妻已经入睡,宋某也明目张胆的把放在在床头柜上的手机偷走。

  令人啼笑皆非的是,宋某颇具“敬业”精神,为盗窃肯“吃苦”,竟连续五天吃住在网吧。但其最终因在爬窗时留下指纹被警方抓获,并被检方批准逮捕。目前,案件仍在进一步侦查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