盐城大中:积极配合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开展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监督工作

06.09.2015  18:02
  为切实履行好检察机关对人民法院执行财产刑活动法律监督职责,维护刑事裁判的权威和严肃性,确保法律实施的公平正义。近日,盐城市大中地区人民检察院按照《盐城市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方案》的要求,积极配合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对盐城监狱73名盐城籍服刑人员的财产刑执行情况进行了深入排查摸底。

  大中院按照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要求,对2013年以来盐城辖区内法院审理的、由本市辖区内看守所投送盐城监狱的211名服刑人员基本情况进行初步排查、分析、梳理,对73名有财产刑判决的当前在押服刑人员进行了筛选分析;同时,及时向盐城监狱通报相关情况,要求监狱职能部门将涉及财产刑的服刑人员集中至指定地点,确保检察机关顺利、高效地开展服刑人员财产刑执行情况排查摸底工作。活动中,驻监检察人员深入监区,积极配合市院刑事执行检察部门向73名服刑人员发放了《罪犯财产刑执行情况调查表》,采取由服刑人员自行填写与检察机关后期审查相结合的方式,对服刑人员个人基本信息、狱内收入及消费情况、财产性义务履行情况以及家庭主要成员等内容进行了详细了解。

  此举为确保盐城市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专项检察活动扎实有效推进奠定了坚实的基础。下一步,大中院将立足派驻检察职能,将财产刑执行情况与减刑、假释相关联机制做实、做优、做好,为盐城市检察机关财产刑执行检察试点工作顺利高效开展作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