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政策底线 强化责任担当
一年一度的夏粮收购全面展开,建湖县粮食局超前谋划,精心准备,严格执行政策,强化组织领导,采取有效措施,扎实做好今年夏粮收购工作。
超前谋划准备 做好夏粮收购
今年建湖县小麦长势良好,丰收已成定局,夏粮托市收购工作已启动。建湖县粮食局超前谋划,及早做好收购的准备工作。
腾仓早销售。 去年底全县库存粮高达20多万吨,今年以来建湖县粮食局把销售存粮作为重头戏,目前已销售12.5万吨,腾出仓容15.1万吨。同时,深入调查了解全县小麦的产量、质量和价格预期,综合研究分析夏粮收购可能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制订好收购预案 。
库点早申报。 全县已报批23个最低价收购库,比去年增加了4个,每个镇(区)达到了1个收购点。
器材早添置。 投入150万元,对各收购库点的仓库屋面、地坪、场地抓紧维修,吸粮机、输送机、地磅、电子磅等及早添置,搞好维护维修,确保完好。
业务早培训。 今年23个收购库点收购全部实行“一卡通”,建湖县粮食局分三批对全县的收购企业负责人、主办会计、验粮员、结算员和局机关、购销总公司全体人员及取得收购资格证的粮食经纪人等,进行政策、法规和业务的培训,全面提高政策执行能力和收购业务知识水平,并签定承诺书,严明纪律,严格问责。
资金早筹措。 主动与中储粮建湖直属库、建湖农发行会商,准备好最低价收购预案启动的有关工作。仔细测算并与中储粮盐城直属库、县农发行抓好对接,完善手续,确保收购资金及时足额供应,做到钱等粮。
政策早 宣传。 将小麦收购质量标准、作价办法和执行托市收购的库点、地点及企业负责人、联系电话等通过报纸、电视、电台大力宣传,印发“给农民一封公开信”等广泛宣传,在村居和收购库点张贴通告和告示强化宣传,知晓于民,友情提醒。安排专人负责对来信来电既做好解释又认真查处,做到有诉必查,有查必果,有果必答,确保夏粮收购工作有条不紊地开展好
执行政策底线 搞好夏粮收购
严格执行国家粮食收购政策是做好夏粮收购工作的生命线。建湖县粮食局坚决落实决不允许出现卖粮难、决不允许打白条、决不允许压级压价“三个决不允许”。各收购企业理解政策无偏差,执行政策不走样,落实政策不缩水。做到“六个严”:
严禁拖欠售粮款。 建湖县粮食产业发展公司主动与农发行、中储粮盐城直属库加强协调,打足铺底资金;各托市库点做好提前申请、坚持日结日清,每天盘点付款情况,及时结报备足收购资金,防止资金供应脱节。切实加强收购资金管理,严防挤占挪用收购贷款资金,确保收购资金安全运行。
严禁压级压价。 各托市收购库点客观公正地做好等级、水分、杂质等指标的检验认定工作,确保数量、质量符合规定。依质论价、优质优价,既防止放宽质量标准收“人情粮”,又防止以粮食质量不合要求为借口,变相克斤扣量、压级压价。对个别售粮农户对所售粮食质、量、价等方面提出异议的,依据政策,根据仪器化验结果进行答疑解惑,避免诱发不必要的事端。
严禁拒收合格粮食。 各托市库点按照国家规定的收购价格敞开收购农民符合标准的余粮,满足农民售粮需求;动员和引导农民通过整晒降水除杂,“卖好粮、增收入”;按照“毛粮入库、净粮入仓”原则,利用烘干、除杂等设施服务农民卖粮。仓容已经收满的库点,及早现场公告,并对卖粮农民做好解释工作。
严禁违规划转。 严明纪律,规范收购。不准将用于收购最低收购价小麦的资金用来收购自营粮。托市库点不得用自有资金收购的低价粮食划转申报托市粮,不得虚报托市粮库存、等级套取国家补贴。加强粮食库存管理,确保账账、账实相符,最低收购价收购的粮食不得与其它性质粮食混装混存。
严格计量标准。 各收购库点配齐配全必要的检化验仪器设备,夏粮收购中使用的所有计量器具都经过质监部门的校验,并将合格标志贴于醒目处。同时配备500公斤以下的移动磅秤,以满足农户出售少量粮食的需要。
严格票据管理。 对售粮农民的个人信息详细登记。如实反映各种质量指标的增扣量,各项指标填写齐全、清晰、规范;对最低价收购的粮食一律使用中储粮南京分公司统一印制的收购凭证,不“二次开票”。努力引导其它经营主体规范使用收购凭证,督促各类收购主体在收购凭证上填全各项质量指标。
强化责任意识 抓好夏粮收购
夏粮收购时间短、政策要求高、工作任务重,建湖县粮食局精心组织,强化责任,加强协调,勇于担当,履责尽职,为政府分忧、为群众谋利、为企业解难、为行业争光。
强化规范服务。 建湖县粮食局加大小麦最低价收购政策的宣传力度,各收购库点在收购现场醒目位置公示小麦收购政策、价格、质量、标准等,做到价格上榜、标准上墙、样品上台,让售粮农民及时、全面、准确了解小麦收购政策,引导农民算细账,放心售粮。在收购中指导整晒,预约收购,公开验质,公平作价,公正计量,努力提高作价准确率,切实保护农民利益。延长收购时间,简化入库手续,加快结算速度,实行“一站式”服务,让售粮农民高兴而来、满意而归。对在夏粮收购过程中若发生违法违规行为,特别是出现打“白条”,被有关部门查处、或被媒体曝光而产生较大负面影响并查实的,对收购企业负责人先免职、后追责,对有收购资格经纪人取消粮食收购许可资格,对相关责任人严格问责,绝不护短、绝不姑息。
强化监督检查。 对粮食购销活动进行监督检查是《粮食流通管理条例》赋予粮食部门的重要职责。建湖县粮食局一手抓粮食收购、一手抓监督检查,配合工商部门继续强化对私商粮贩和农民经纪人的管理,与公安、物价、质监等部门组织精干力量对辖区内粮食经营者收购行为进行督查。有效发挥粮食流通监督检查联席会议机制作用,及时受理和处理举报、投诉,严肃查处违法违规行为,保证农民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维护好收购秩序。
强化安全管理。 牢固树立安全责任重于泰山的意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完善安全工作措施,做好收储人员,临时用工人员的安全教育工作。加强收购现场管理,配备专职安全员配带袖章加强安全巡查。各收储库点为售粮农民提供安全的休息场所、茶水和防暑药品等,收购现场严禁吸烟,严格机械设备操作规程,电力设施设备和输送机械等专人操作、定人定位。不准违章搭建露天囤垛,不准入库存粮超过安全标高,严禁用危险仓房直接存粮。实现收购安全、资金安全、运输安全、储存安全、装卸安全。
强化 协调督查。 建立粮食局、农发行和直属库三方协调机制,每周定期会商,及时解决收购过程中发生的新矛盾和新问题。高度重视舆情处置和引导工作,妥善解决好收购中矛盾和问题,保证不出现违反政策的现象,不出现混乱局面,不出现负面影响的报道,不出现安全事故。 (建湖县粮食局办公室罗汉前刘加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