涟水县法制办试行执法人员ABC三级管理制
为了进一步加强对执法人员管理,提高执法规范化水平,近日涟水县法制办出台>,对全县1100余名执法人员按德能勤绩四大考核标准,执法礼仪、执法程序规范化、执法案件投诉率、执法权限、执法行为救济途径、社会评价、办案时效等七大考核指标进行逐项考核,并依据考核结果对执法人员进行分级管理。
据悉,涟水县共有执法部门23个,执法人员1300多名,涉及执法权限1300余项。在以往的执法人员管理中,由于执法部门众多, 执法类型千差万别,执法人员素质参差不齐,无法对执法人员进行有针对性的监管;只能通过举办执法培训讲座、召开执法督查等方式进行面上的监督。这种在面上进行的监督,由于针对性不强、没有分清管理的主次与重点,无法对执法不规范行为有针对性的进行治斜补缺。其结果只能是执法水平高的人员依旧规范,执法水平差的人员依旧不规范。
为了更好的提升执法监督成效,涟水县法制办积极创新监督方式,探索建立执法人员分类管理制。分类管理制出台的宗旨在于提高对重点执法部门与执法人员管理的有效性,避免过去那种执法监督一把抓,不分监督主次与重点的现象。分级管理制主要由县政府法制办、县软件办及其所在部门通过政(行)风热线、群众票决等方式组织广大干群根据执法人员考核等次表对部门所属执法人员进行考核打分,并依据考核结果将对所有执法人员分为A、B、C三个等次进行管理。无不良工作表现、行政执法行为无投诉、执法规范化程度高的将列为A类,建议由其所在单位予以正常管理;工作表现良好、有轻微执法瑕疵、行政执法无投诉的将列为B类,县政府法制办将针对B类执法人员进行一到两次的培训;工作表现不佳、执法严重不规范、执法投诉较多的,将列为C类,根据情节轻重,由县政府法制办建议所在单位给予其暂停执法资格停职反省、到“执法示范岗”跟班学习、吊销执法证等处理措施。另外,分级管理制对执法人员等次的有效期及等次调整的条件也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三个等次有效期为一年;一年内如果执法水平有了明显的提升,县政府法制办将在考核后及时调整执法等次。
据了解,分级管理制正在前期的试点过程中。试点结束后,在总结经验的基础上,将向全县推广。(淮安市政府法制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