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司法助企“新常态套餐”

12.05.2015  10:34

  “经济新常态下,企业面临着构建和谐劳资关系的新挑战。希望这本白皮书对你们有所帮助,同时也诚恳地听取你们的司法需求和建议。”日前,泰兴法院党组书记、院长杨旭波来到江苏泰隆集团,向殷根章董事长送上《审判执行案件白皮书·劳动争议篇》。

  目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新常态给企业带来新挑战。“服务大局,要有新担当。”杨旭波表示,该院将充分发挥司法审判和执行职能,着力促进企业转型升级,助力地域实体经济发展实现“小阳春”。

  合理重整,助企业“凤凰涅槃

  从资不抵债到实现年销售收入8000万元,泰兴某公司的“起死回生”离不开法院的“对症下药”。为了此案,泰兴法院先后召开了数十次协调会,及时追缴股东资本和债权,积极筹备召开债权人会议,很快完成企业重整,并恢复生产。

  近年来,经济产业结构调整给不少企业带来“阵痛”,泰兴法院成立了专门的合议庭,力争让企业绝处逢生。该院民二庭庭长叶蓉介绍说:“我们依法运用重整程序,积极挽救符合产业政策且有再生价值的企业。同时,完善退出机制,让不能重整的企业有序退出市场。

  据悉,泰兴法院今年已受理3起企业破产案件。这几家企业债务较多、诉讼也多,该院先清理其资产、债权、债务,再通过司法拍卖盘活资产。“通过加速破产案件审理,有效淘汰落后产能,调优经济结构,促进地方经济转型升级。”杨旭波表示。

  正是懂得充分运用司法的智慧、耐心和决心,泰兴法院走出了一条多方叫好的新路。

  巧用调解,促双方握手双赢

  某船厂拖欠银行贷款390万元,若直接判决船厂一次性给付,经营状况本不佳的该厂需变卖固定资产,将陷入经营绝境。泰兴法院本着“放水养鱼”的原则,反复做双方的思想工作。“船厂倒闭了,银行的债权能否全部得到兑现就难说了。而船厂已接了一个大订单,只要持续生产经营,将有能力逐步偿还债务。”据叶蓉介绍,该庭历时1年多,敦促船厂重新寻找银行认可的担保人,终于在今年1月达成调解协议,船厂分期分批偿还银行贷款。

  泰兴一家疏浚工程集团“借船出海”,为国内同行某知名企业配套生产潜水排污设备。后因排污设备质量争议,导致多次催要货款未果。该集团提起诉讼,不料对方又提起反诉。“如果启动设备质量鉴定程序,将增加企业诉讼成本,导致双方矛盾激化。事实上,双方配套合作后,市场竞争力均明显增强,若能促成化解争议、继续合作,将给双方带来更多商机。”叶蓉介绍,承办法官通过几轮协调磋商,使双方和解撤回本诉和反诉,并签订了继续合作的大单。

  让银行“放水养鱼”,让对立双方扩大合作。面对企业诉讼纠纷,泰兴市法院巧妙运用庭前、庭中、庭后调解,降低当事人诉讼成本,力求原被告损失最小化,实现了双赢。

  司法建议,帮银企防患未然

  泰兴一家公司由于平时签订、管理销售合同不规范等原因,涉诉案件虽成功调解,仍导致了6.6万元的损失。对此,泰兴法院发出司法建议书,提出订立合同须严格审查买受人合法资格,并加盖印章;发货签证单须交指定收货人签收,若他人代签,须及时要求指定收货人补签。

  近年来,针对企业生产经营中出现的苗头性法律问题,泰兴法院提出司法建议近百条。该院制定《企业防范经营风险六十项提示书》,逐个上门发放;针对众多股份制银行陆续进驻泰兴以及案件审理中遇到的新情况,举办“金融风险防范”讲座,支招各金融机构从法律角度预防、化解贷款风险;针对金融还贷纠纷过程中借款人恶意变换住所、拒收法律文书的实际难题,建议金融机构在最初签约时就要约定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从而为快速审理、快速执行奠定基础。

  为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发展,该院将开展“促突破、助提升———司法护航年”活动。“定期走访调研重大项目,助解项目实施难题;与60家重点骨干企业建立挂钩联系制度,由院负责人带队,每季度走访一次,问需求、破难题;选择典型股权争议、行政争议等纠纷汇编成白皮书,向社会发布。”杨旭波介绍说。

  通讯员 丁晓楚 江苏经济报记者金 睿

编辑: 刘 明、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