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打着恋爱的幌子侵害女友 武进检方提起公诉

18.10.2016  23:34

  按理说青年男女在一起相知相恋,本来是一件值得高兴的事情。可是,如今有些居心不良的人,打着恋爱的幌子,却做着令人不齿的事。来自宿迁的18岁女孩小玉(化名),就被不怀好意的男子给盯上了,并且受到了不法侵害。

  今年8月15日深夜,武进新城派出所接到一名女子的报警。报警人说,自己的妹妹被人胁迫到附近一家旅馆后,遭受了侵害。

  江苏省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周介绍:“被害人胆小也羞于启齿,没有及时报警。都是请被害人自己出去吃吃饭,把她强行拉上出租车,带到旅馆去侵害的。

  这个受害人就是小玉,面对民警的询问她总是哭哭啼啼,一度说不出话来。很快在小玉姐姐的指引下,警方在马杭一家小旅馆里找到那个侵害小玉的人。不过,看到民警出现,对方却显得很无辜,直言自己被冤枉了。

  犯罪嫌疑人秦某称:“男女朋友关系,当时谈对象的,中间闹了点矛盾,我没想到她回去报警。

  男女朋友?难道仅仅是小情侣闹矛盾?据调查,27岁的秦某来自沭阳,从小就游手好闲,曾经多次因为盗窃、吸毒被处理过。今年7月,秦某因为吸毒再次被警方治安拘留十天。出狱后,他到某工厂打工,由此结识了18岁的小玉。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周介绍:“被害人是一个年纪很轻的小女孩,身边又没有什么亲人在身边,自己一个人到常州来打工,对犯罪嫌疑人对她的追求、威胁也好,她都是心存忌惮,害怕的。

  正因为害怕,小玉看到秦某流里流气的样子,也没敢表露出太多的不满。案发前两天,秦某以请小玉吃饭为名,将她骗到了一家旅馆,并且强行和她发生了关系。

  犯罪嫌疑人秦某辩称:“她就推了我一下,没有过激的反抗,也没有拼命的挣扎,就推了我一下膀子。第一次哪有完全愿意的,我觉得半推半就吧。

  就这样,小玉的第一次就这样被秦某强行夺走了。小玉原以为,秦某就此可以放过她,没想到过了两天对方竟然又找上了门。

  犯罪嫌疑人秦某说:“她不肯去,我说我马上就要回老家了,你今晚好好陪陪我,后天我就回老家了。她就是不想去,后来我就拦了一辆出租车,她抱着柱子,我就拉她上车,她还喊了救命。

  当时秦某对司机谎称是小情侣闹别扭,并且不顾小玉的反抗将其带到了旅馆,再次侵犯了小玉。这一回,小玉回到宿舍后就给姐姐打了电话诉苦,在姐姐鼓励下这才报了警。日前,因为涉嫌强奸罪,秦某被司法机关依法提起公诉。而对于这种打着恋爱幌子的侵害,司法机关也提醒那些年轻女孩,一定要提高警惕。

  武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徐周提醒:“这起案件的发生属于必然中的偶然现象。因为社会上外来打工的单身女孩子很多,自我保护意识又很差,遇到事情又羞于启齿,两个方面夹杂在一起,就没有及时请求司法机关或公安机关的协助。所以我们在这里提醒社会上的小女生,提高自我保护意识,在遇到事情的时候,特别是暴力侵害的时候,要及时的打电话报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