员工中午时间打牌被开除 因未通知工会补偿员工2万元

13.05.2015  17:31

  员工中午时间打牌被开除

  未通知工会补偿2万元

  中国江苏网5月13日讯 发现员工在中午时间打牌,公司认为这是赌博,对员工作出开除决定。员工认为开除违法,追要补偿金,双方为此闹上法院。日前,钟楼法院作出判决,认定公司作出开除决定未通知工会,员工手册未与工会协商,开除决定违法,需补偿员工2.06万元。

  市民蒋某在钟楼区某公司打工。去年4月底的一天中午,公司领导到门店检查,发现蒋某在打牌且桌面上有赌资。公司认为,蒋某在工作时间赌博,既严重触犯公司规章制度,又违背劳动合同及员工手册,遂解除了与他的劳动合同。蒋某觉得自己很冤:中午饭钱才8元,太少了,打牌是为了赚个中午吃饭钱,而且他们玩的金额很小,并非赌博,自己的行为未给公司造成损失,仅是违纪,直接开除有点严重了。

  被开除2个月后,蒋某向钟楼区劳动仲裁委申请仲裁,要求公司支付工作8年的经济补偿金22400元。钟楼区劳动仲裁委经审理,认为公司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裁决公司支付2.06万元。

  公司不服,诉至法院。法院审理查明,公司以蒋某上班期间玩牌严重违反公司规定为由解除与他的劳动关系,并提供了单方制作的公司组织架构及管理情况的说明、关于《员工手册》的情况说明以及《员工手册》第三版、第四版、第五版公示的网络截屏,但蒋某表示从未看到过《员工手册》。

  法院认为,我国劳动合同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单方解除劳动合同应事先将理由通知工会,用人单位在制订有关劳动纪律等直接涉及劳动者切身利益的规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项时,应当经职工代表大会或者全体职工讨论,提出方案和意见,与工会或者职工代表平等协商确定,并将这些规章制度和重大事项决定公示或告知劳动者。但该案中,公司没有提供任何证据证明已在事先将解除理由通知了工会,单方制作的说明不能证明《员工手册》等规章制度经过民主程序,且公司出具给蒋某的《常州市劳动合同制职工解除、终止合同证明》中均载明解除合同原因为“公司原因”。

  为此,法院判决公司支付蒋某经济补偿金2.06万元。

  (芮伟芬13961158906 李宏玉)

编辑: 王高峰、王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