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析“暴打女司机”的罪与罚:行车文明不是靠打

09.05.2015  09:38

  5月3日下午,一段成都男司机将女司机逼停后当街殴打的视频引发数万网友转发,人们纷纷谴责男司机的暴行。

  随后,一些新的视频曝光,令舆论反转,此前同情女司机的人数减少,认为两者都不对的增多。因为,女司机在第一次并线别男司机后,又超车第二次别男司机,有故意之嫌。同时,一个大型网站的调查表明,69.8%的被调查者认同“女司机是马路杀手”的说法。

  接连几天,围绕“成都女司机被打”衍生的新闻一个接一个,女司机被人肉搜索,所引发的舆情一浪高过一浪。包含交通违规、打人违法、隐私保护、网络暴力等诸多内容的“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已经成为一个当下社会的标志性符号,值得冷静思考和深刻反思。

  行车文明不是靠打出来的

  周俊生

  就这件事本身而言并不复杂,前车违规,后车施暴,在我国现行的法律框架内,都能找到相应的处理规则,但是,舆论圈中有些人却对那位打人的男司机高度赞扬,上海一位媒体的评论员在其公开发表的文章中,将其称为“侠士”,他的理由是,文明是学出来的,更是打出来的。

  如果我们身处蒙昧时代,听到“文明是打出来的”这样的观点,也许会觉得很有道理。但是,今天的世界早已摆脱了蒙昧,尚武也不再是文明的象征。即以发生在成都的这起个案来说,那位男司机暴打女司机,似乎是因为受了很大的委屈而积聚了很多愤怒的情绪,从而显得情有可原,但是其实,他只是因为面对一个女子才生出了打人的勇气,假如他面对的是一个比他更孔武有力的人,他受了再大的委屈也只能咽回去。打人者依据的只是这种恃强凌弱的规则,这种行为哪里能够达到文明的效果?

  支持男司机施暴的最强劲理由,就是认为那个女司机的严重违章行为,有可能导致自己陷入车毁人亡的后果。这也许不是危言耸听,在现实生活中确实有很多车祸是因为前车的违章殃及后车。但是,先不说在这起事件中,这样的情况还没有发生,其实更为重要的是,每一个司机在开车上路的时候,即使是为了自己的安全,都应该充分地考虑到诸如他人违章之类的各种意外因素,设计好避让原则来降低这种危险的发生。

  当然,这未免有点要求一些严格遵守交规的司机向其他可能存在不文明行为的司机迁就,使他们不得不降低了行车效率,但是,我们应该明白的一个道理是,现代化的交通工具在行驶过程中将人的生命交给了机械,这本身就蕴含了一定的危险性,因此,司机在行车过程中应该奉行谦抑原则,宁愿慢一点也不与旁人抢道,那就可以减少危险的发生。

  中国的古人早就告诉我们:“君子不立危墙之下。”在成都这个个案中,视频显示那位女司机一再“别车”,所以搞得男司机大光其火。但是,他那种针锋相对的行为本身是在加剧危险性,如果他见到女司机如此胡来,远远地避开,就不可能发生如一些人所认为的将导致车毁人亡的惨剧。当然,这样做的一个后果可能是那位违章女司机更不自觉,但我们应该相信,她可以一时得逞,不可能永远得逞,我们现在毕竟不是生活在丛林社会,只要她的违章行为是存在的,政府管理部门终将对其进行制裁。

  打人不是文明,文明更不可能依靠打人来达成,行车的文明更不是靠打出来的。如果打人能解决问题,汽车的发动机就可以交给拳头,高速公路也只能由蛮汉霸占了,最终的结果可想而知,便是文明的荡然无存。

  在现代社会中,人与人之间充满了利益冲突,蒙昧时期的人们依靠打架来解决这种冲突,尚武一度成为人类的最高目标,但即使是在那个时代,对一个哪怕是有过错的女性老拳相向,也会被侠士们嗤之以鼻,在今天更不应该获得媒体的叫好。得理让三分是现代的文明人应该有的品格,这不仅可以减少冲突,而且可以保证自身的安全,一个自称懂得了文明的人,应该懂得这个道理。

  一场汽车社会中的网络狂欢

  王聃

  如何来看待迄今为止的成都女司机被打事件?我的观点是,应分两个阶段来评价。一个阶段是女司机变道后的暴力行为,另一个阶段是男司机被拘后的网友人肉搜索。就前阶段而言,双方其实都有过错。随意地变道,不仅是对交通规则的藐视,更是对他人行车安全的极大威胁,但再怎么愤怒,都不应演变为拳头与暴力。具体到后一阶段,虽然网友自以为,人肉搜索会让更多人知道女司机“应该被打”,但指向普通人的隐私披露,首先只能是侵权的行为。

  倘若深刻些地来分析,两个阶段指向的,实际是两个宏大的命题。为什么司机们容易愤怒?“路怒族”为什么在变得越来越多?这其实和汽车社会中文明素养的缺失不无关系。就机动车保有量而言,我国在世界范围内都遥遥领先。虽然我们早已进入了汽车社会,但“汽车人”的素质远远未能跟上。依章行车、尊重谦让,诸如此类在发达国家很普遍的行车规则,在我们身边往往是缺失的。既然“汽车人”难以生成,那么动辄的冲突是必然的。对于所有行驶在路上的人来说,这都是亟待省思和纠偏的。

  真正无法被理解的,是网友在整起事件中表现出的迥异态度。从对打人男司机的谴责,再到对女司机的愤怒,直至沉迷于对女司机的人肉搜索不可自拔。一起寻常的冲突,到最后成了无数人参与其中的网络狂欢。狂欢从何而来?其中当然首先是系列法规约束的不存,即便有指向普通人的以侵权为主要形式的人肉搜索,但不得不承认,至今我们依旧无法找到明确的法律条文,进而令恶意者受到惩罚。但比起法规不存,同样值得省思的是此种人肉搜索的不自觉。为何网友会觉得人肉搜索女司机是“天经地义”的,窥探其隐私亦是无所谓的。你可以说这是乌合之众的行为,你也可以说这是围观与起哄,但真正必须直面的,是这样一种悖论式的现象:对于许多人来说,就算是在同一件事上——譬如对待他人的隐私,他们在现实里总比在网络中表现得更好。所以,网络狂欢也就有了可能。

  马路之上的行驶,应该心平气和;网络之上的讨论,边界到共识和规则即可,成为另一起群体事件,只能是更大的悲哀。有人称,这是一个脾气越来越坏的社会;还有人称,网络的自净能力可能没我们想象的那么强。这些道理我都承认,但因为普通的交通行驶,就制造出闹市中的拳打脚踢;因为一个人的爆料,就衍生出无数人对新闻主人公的疯狂披露,我仍然觉得是不可思议的事情。在汽车社会里,在网络跟帖中,如何做文明的普通人,这确实是一个严肃而不容回避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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