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启动

02.09.2016  11:37

  9月1日,国家林业局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宣布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为期3个月的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国家林业局局长张建龙要求,坚决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重要指示精神,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追责,坚决依法依规严肃查处涉林违法犯罪,坚决遏制破坏森林资源行为蔓延势头,坚决守住林地、湿地、荒漠生态等林业红线,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创造良好的生态条件。
  据了解,此次专项行动将通过集中查处一批大要案件,依法打击处理一批长期作案、团伙作案、顶风作案的违法犯罪分子和团伙,着力整顿一批破坏严重、管理混乱的重点地区,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机制,坚决彻底地将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肆意破坏森林和野生动物资源的违法犯罪势头打下去,进一步提高森林资源保护管理水平,增强全社会生态安全保护意识,巩固林业改革和生态文明建设成果。专项打击的重点包括开矿建厂、采石挖沙、毁林开垦等非法占用林地、湿地行为;各种经营性工程建设、项目施工中非法占用林地湿地以及“未批先占、边批边占、少批多占”行为;大规模或系列盗伐、滥伐林木行为;其他影响较大的破坏森林、湿地及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
  张建龙说,森林资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在维护国土生态安全中具有核心地位。近年来,我国森林资源保护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一些地方管理缺失,有法不依、执法不严,非法采石采矿、毁林开垦等违法占用林地、破坏森林资源问题仍然屡禁不止。“十二五”期间,违法占用征收林地案件呈逐年上升趋势,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形势十分严峻。党中央、国务院历来高度重视林地和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习近平总书记深刻指出,要像保护眼睛一样保护生态环境,像对待生命一样对待生态环境。对破坏生态环境的行为,既不能手软,更不能下不为例。要划定并严守生态红线,不能越雷池一步,否则就应该受到惩罚。
  张建龙指出,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等中央领导同志重要指示精神,坚决打击违法占用林地行为,切实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国家林业局党组决定启动严厉打击非法占用林地等涉林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专项行动要坚持突出重点,把打击非法侵占林地、毁林开垦,违法采石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作为重点,尤其要严厉打击占用重要水源地林地及生态区位重要地区公益林的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将肆意破坏森林资源的违法势头控制住。要坚持“严”字当头,保持打击非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违法行为的高压态势,力争破获一批影响较大的案件,打掉一批成员众多、为害一方的犯罪团伙,严惩一批犯罪组织者、领导者和骨干分子。要加大宣传力度,主动协调新闻媒体对行动进行跟踪报道,对破坏森林资源数量巨大、影响恶劣、查处难度大的案件要予以曝光,形成全社会打击破坏林地和森林资源不法行为的浓厚氛围。要加强组织领导,国家林业局成立了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派出5个督查组到重点省区进行检查督导;各省级林业主管部门“一把手”要亲自挂帅,迅速成立组织领导和办事协调机构,确保专项行动迅速启动,扎实推进。
  张建龙强调,加强林业生态资源保护是党和人民赋予林业部门的重大职责,要本着对国家和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工作,把每一棵该保的林木坚决保护好,把每一寸该守的林地坚决守护住。一要完善机制,依法加强林地林权管理。严格实施全国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和林地用途管制,确保森林生态空间总量不减少。切实加强林权管理工作,维护森林经营者的产权权益。国有林区、国有林场禁止违法违规流转国有森林资源,严防国有森林资源资产流失。二要强化监督,规范建设项目使用林地。建设项目确需占用林地的,必须符合林地保护利用规划,严格执行占用征收林地定额管理制度,依法依规办理使用林地手续。三要严格制度,强化林木采伐管理。要采取有效措施,确保“十三五”限额落实到位。严格执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和凭证采伐制度。全面停止天然林商业性采伐,严禁移植天然大树进城,严禁对天然林实施皆伐改造。四要认真履职,充分发挥监督机构职能作用。各森林资源监督专员办要以查处违法占用林地和破坏森林资源案件为重点,对领导批示、媒体曝光、群众举报的社会影响大、反映强烈的问题和线索,要及时查办督办、一查到底,做到对责任人没有依法处理到位不放过,领导责任没追究不放过,整改措施不落实到位不放过。各级林业主管部门都要切实负起责任,守土有责,依法严格保护好森林资源。
  国家林业局副局长刘东生主持电视电话会,副局长李树铭对专项行动作安排部署,局总经济师张鸿文出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