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家庭暴力犯罪要从观念开始

08.03.2015  06:21

  3月4日,最高法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司法部联合制发的《关于依法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意见》相关情况。针对此《意见》最高法院法官表示,目前我国还没有专门的法律或规范性文件,对办理家庭暴力犯罪案件的程序、实体以及政策作出有针对性的规定。司法实践中也存在着以下四类突出问题,即犯罪难以发现;诉讼程序难启动;立案、定罪标准不够明确;判处刑罚轻重失衡(3月4日人民网)。

  打击家庭暴力犯罪面临的四类突出问题的确是司法实践不得不面对的困难,这四类问题当中最根本的困难就是此类犯罪具有极强的隐蔽性,因为当犯罪无法被公安机关发现,犯罪无法进入法律的视野之内之时,所有的法律条款及司法力量都变的毫无意义。在传统观念里,家庭内部矛盾是法外之地,家庭成员既不希望法治的外力介入家庭矛盾,也不希望家丑因为法治外力的介入而被外扬,而且这种观念被家庭成员的亲友、邻居普遍尊重认同,例如父母以虐待的方式教育子女、夫妻之间的暴力相向、子女虐待丧失劳动力的父母等现象,亲友及邻居们即便知晓最多也是从道德层面进行批评,极少有人会想到诉诸法律,而且家庭暴力的受害者处于绝对的弱势地位,既缺乏诉诸法律的能力也缺乏诉诸法律的意识。

  从破解打击家庭暴力犯罪面临困难的难易度而言,诉讼程序的启动、立案定罪的标准、刑罚统一规范完全可以从制度建设、法律设计层面进行整体性的解决,相比较而言如何发现犯罪无疑是打击家庭暴力犯罪的最大困难,而且是根本性困难,毕竟犯罪不能被发现,后面三个困难解决的再好都是无本之木。打击家庭暴力犯罪是世界各国通行的司法现象,但是法律执行情况却各不相同,例如在美国如果邻居听到孩子持续的哭声,很可能就会报警,而在我国听到邻居家孩子的持续哭声会认为是很正常的现象,相信这不仅仅是美国法律规定任何一个公民都可以向地方法律执行机构或社会服务机构报告并发起对孩子被虐待或忽视的调查,归根结底还是因为对待家庭暴力观念的不同。

  当法律的实施面对道德观念的瓶颈之时,必须要拿出无所畏惧的精神来消除落后道德观念对法治进步的阻碍。另外家庭暴力犯罪本身也是对道德风险的一种戕害,此类犯罪不仅严重触犯刑法、践踏正义,在家庭暴力犯罪的封闭阴影之下,骨肉亲情、夫妻情分这些维系家庭稳定和谐的纽带就会断裂,而家庭的稳定和谐又是社会稳定和谐的基础,当纽带断裂、基础不牢之时,家庭暴力犯罪还会衍生出更多的犯罪因子,从未成年人审判工作当中就可以看到在家庭暴力阴影之下生活的未成年人犯罪比例最高,所以打击家庭暴力犯罪的意义还不仅仅限于法律层面,其对道德建设的作用也是不可估量的。所以通过法律的强制力、信息的传播力、制度的向心力、事例的感召力来改变群众对家庭暴力的观念至关重要,对此法治建设者必须无所畏惧、不遗余力。

  原标题:打击家庭暴力犯罪要从观念开始

  稿源:中国青年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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