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开展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
近日,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江苏省打击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行动方案》,全省各有关部门将通过联合执法和省级督查,全面检查过境垃圾等固体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深入排查存在非法倾倒潜在风险的区域,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运输处置垃圾等固体废物行为,建立健全联合执法和联防联控机制,有效遏制非法跨界转移倾倒的多发势头,保障全省生态环境安全。
近年来,省外垃圾非法跨界倾倒事件时有发生。日前,苏州市姑苏区人民法院公开审理了“上海垃圾非法倾倒苏州太湖西山岛案”。公诉机关指控两被告人非法倾倒垃圾2.33多万吨,污染损失达850余万元,由于案件影响大,证据较多,法院经过一天半审理,将择日宣判。
此次专项行动从2017年6月1日至8月31日,持续整整3个月。在联合执法中,江苏各地将组织开展辖区内固体废物违法转移专项打击行动,各职能部门均有明确分工。环保部门组织开展重点水源地(取水口)周边倾倒填埋的风险排查。对发生的非法倾倒、转移、偷埋固体废物等环境污染事件,组织开展环境质量监测、场地污染防控、环境损害评估和修复等工作。住建部门组织开展城乡生活垃圾处理督察巡查工作,做好城乡生活垃圾的清扫、收集、贮存、运输和处置的监督管理。交通和海事部门组织开展固体废物运输船舶和车辆检查,对境内船闸(苏南地区跨省、市界无船闸的航道设立检查管控点)进行全面驻点检查,对码头和收费站进行抽查。对转运手续不全的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扣。国土部门组织正在治理的废弃采矿宕口倾倒填埋的风险排查,加强对废弃采矿宕口治理工程的监管,禁止利用有害及非法转运的固体废物进行填埋。对于涉嫌刑事犯罪的,将移送公安机关依法调查处理。公安机关加强对非法倾倒、转移、偷埋、处置固体废物等犯罪行为的侦查侦办,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省级督查中,省环保厅、省住建厅、省交通厅、省国土厅、省公安厅、江苏海事局等部门将成立督查组,适时对各设区市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制定、专项行动开展情况和固体废物违法转移联防联控机制建立情况进行督查。
在此次专项行动的基础上,江苏将研究建立辖区固体废物违法转移联防联控机制,提出防范措施,形成长效化制度。各地将在跨省、市界的重点航道、重点收费站设立综合检查站,实现执法检查工作常态化开展,有效防范固体废物非法跨界转移。
为引导企业、个人自觉遵守固体废物转移运输管理要求,各地将强化信息公开,充分发挥舆论引导和监督作用,及时公布专项检查情况和成果,鼓励公众、社会组织、媒体监督举报跨界倾倒固体废物等违法行为,营造良好氛围。加大典型案件曝光力度,扩大震慑效应。(苏环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