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连才副局长赴镇江参加“守重”企业表彰及纪念活动
3月5日,镇江市政府召开全市2014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表彰暨三十周年纪念大会,省局孙连才副局长参加会议并讲话。
会议对“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进行了表彰,江苏省镇江船厂集团有限公司等5家企业获得连续三十年“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江苏亿能电气有限公司等14家企业获2012-2013年度国家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86家企业获得2014年度市级“重合同守信用”企业称号。
会上,孙连才提出四点意见:一是镇江市“重合同守信用”工作卓有成效。扬中早在1983年就在全国率先开展了“重合同守信用”试点工作,成为民营企业成功“走出去”的典范。镇江市“重合同守信用”工作在非常良好的社会基础上和创建氛围中,取得了令人可喜的成绩,在全省名列前茅。二是积极争创“重合同守信用”企业,有利于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通提高。有些企业发生的产品质量不合格、重大合同违约,遭遇出口商品退货、企业资金链断裂等问题,究其本质都是内部管理不善,综合管理水品不高导致。因此,动员和帮助企业积极参与到“重合同守信用”创建中来,不仅有利于企业综合管理水平的提高,更有利于企业形象的提升和企业竞争力的增强。三是“重合同守信用”活动是一个地区“软实力”的体现。一个地区“重合同守信用”企业越多,这个地区市场交易就越活跃,社会品牌意识、企业诚信度就越高,企业获得的交易机会也就越多,一个地区此项工作做得好,有利于企业“走出去”,也能充分体现这一地区的软实力。四是进一步加大对“重合同守信用”创建工作的宣传力度。希望各级工商部门、市场监管部门和各成员单位,能够加大宣传和引导,动员更多企业加入到创建中来。在创建同时,更要注重质量,严肃程序,严格标准,动态管理,宁缺毋滥,也希望受表彰的企业珍惜荣誉,严格要求,百尺竿头、更进一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