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所省属高校今年综合评价录取

21.03.2016  10:29

记者昨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2016年省属高校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将于下月启动。今年参与试点的省属高校仍为11所,各校招生方案将在本月底前公布,考生可于4月1日至15日报名参加。另外,综合评价录取的考核与自主招生一致,均安排在高考之后。

 

从去年起,伴随着自主招生政策的调整,省属高校的自主招生试点转型升级为综合评价录取改革试点。去年,共有11所省属高校参与综合评价录取,并招收了一批品学兼优的考生。记者昨从省教育考试院获悉,今年的综合评价录取即将启动。综合评价录取即“分类考试、综合评价、多元录取”的招生模式。除了高考成绩,综合评价录取还将高校考核结果、高中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评价以及高校自身培养的特色要求等纳入评价内容,对高考成绩达到本二批次省控线的入选考生,综合评价,择优录取。因此,高考成绩的分量仅占综合评价的五分之一。

 

参与综合评价录取的11所省属高校包括南京师范大学、南京信息工程大学、南京工业大学、南京邮电大学、江苏大学、扬州大学、南京医科大学、南京中医药大学、南通大学、江苏师范大学、西交利物浦大学。

 

省考试院还透露了今年综合评价录取的时间表:本月底,高校将向社会公布招生方案;4月1日至15日,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可自愿按试点高校确定的报名时间和方式报名;4月30日前,公示通过审核的考生名单;高考结束后,6月10日起开始考核,6月22日前公布入选名单;6月27日至29日,入选考生在提前批次填报综合评价录取志愿。

 

此外,省教育部门要求,试点高校综合评价录取计划不超过本校年度本科第一批招生计划总数的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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