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市区经适房公租房“门槛”双双再降 今年计划货币补贴300户
中国江苏网4月30日讯 今年,将有更多扬州市民享受保障房政策了。昨天,市房管部门正式发布《2015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实施细则》,今年经适房公租房月收入标准“双上调”,专家对细则作出详细解读。
经适房
据市房管部门相关负责人介绍,2015年度对符合经济适用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购房货币补贴和租赁补贴两种方式实施保障。2015年计划保障购房货币补贴家庭300户。经审核确认后发放货币补贴超过300户的家庭轮候至下一年度。
货币补贴:保障建筑面积65补贴15万元
据悉,2015年度市区经济适用住房购房货币补贴标准为1-2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5万元(保障建筑面积65)、3人户家庭最高补贴17万元(保障建筑面积75)、4人及以上户家庭最高补贴20万元(保障建筑面积90)。
租赁补贴:按人均使用面积13.5标准发放
2015年度租赁补贴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8、12元/人··月(使用面积13.5、16元/人··月)的标准发放。计算方法:每户每月补贴额=(18-该户人均住房建筑面积)×12元/人··月×保障人数。据悉,已购买或享受过政策性住房的面积须扣除,托底保障每户每月216元。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审核享受低保(特困)的家庭,发放的租赁补贴在现行标准的基础上再增加20%,其中每月低于350元的,按350元托底保障。
公租房
2015年度对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采取实物配租的方式实施保障。房源数量为500套,房源地点在杉湾花园、佳家花园,套型建筑面积60左右。申请家庭经审核、公示确认后,超过房源套数的按摇号顺序确定轮候家庭。
配租方式:实施摇号定序、抽签定房
符合公共租赁住房保障条件的家庭,在配租房源时实施摇号定序、抽签定房。摇号确定抽签顺序号后,再由申请人按顺序号抽出具体的地点、楼幢、室号。摇号抽签配租过程由公证人员现场公证。
对残疾等特殊困难申请人(具体情形以摇号须知规定为准),在房源允许的情况下可优先配租一楼住房,登记时必须由本人自愿申请参加一楼住房的摇号、抽签。
对见义勇为、优抚对象、重残人员住房困难家庭符合公共租赁住房条件的,在配租房源少于当年需保障家庭户数时,给予优先配租保障。
租金标准:建筑面积5元/·月租赁补贴
2015年享受公共租赁住房保障的家庭,实行租补分离。保障家庭向房屋管理单位按建筑面积10元/·月交纳房租后,凭《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凭证》享受建筑面积5元/·月的租赁补贴。其中通过民政部门(总工会)年度审核连续享受低保(特困)2年以上的低保(特困)户,可凭《扬州市区公共租赁住房租赁补贴凭证》享受建筑面积9.25元/·月的租赁补贴。
满足啥条件可申请?
经适房
人均月收入在1600元及以下、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8(使用面积13.5)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5年及以上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
公租房
人均月收入2200元及以下、具有市区常住户口3年及以上的中等偏下收入无住房困难家庭。
提醒 社区受理申请截止时间为6月30日,市住房保障中心受理区住房保障部门申请截止时间为9月30日,向社会公示截止时间为12月31日。